這樣,您想引起人們的高興,應遵循的第六條準則是:“努力使人感到他的尊嚴。”
在爭論中不搶占上風
十有九次的爭吵結果是,每人都更加相信自己是正確的。
實際上在爭吵中是沒有勝者的,即使您在爭吵中占了上風,說到底您還是失敗了。為什麼?即使您是勝利者,那又怎麼樣呢?您將洋洋得意。但您的對手會怎樣?您使他覺得低您一頭,您傷了他的自尊心,他當然惱火,但是被迫放棄自己觀點的人從來就是不改初衷的。
佩恩·馬爾特霍人壽保險公司為其代理人定下的規矩是:不許爭吵。
說服某人並不意味著同他爭論,說服人同與人爭吵毫無相同之處,因為爭吵不能改變別人的看法。
聰明的本傑明·富蘭克林說:“如果您與人爭論和提出異議,有時也可取勝,但這是毫無意義的勝利,因為您永遠也不能爭得憤怒的對手對您的友善態度。”
請好好思考思考,您更想得到什麼呢:是想得到表麵的勝利還是別人的同情?二者兼得的事是很罕見的。
用力握手可以讓對方感覺你很強大
握手不僅是一種交際的禮儀,同時也是表現自己的強力武器。我仔細地觀察到一些政治家在競選時,一連與數十甚至數百人握手後,他們的手已經因失去血色而顯得蒼白,由此不難推測他們是多麼用力地與人握手。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一個人若是被人用力地握手自己就會很自然地用力握回去。握手雖然看起來隻不過是手與手的交流,但實際上卻是一種心與心的交流,因此用力握手可以讓對方感受到自己的熱情與意念,並給人一種強大的印象。
事實上,握手愈用力,愈可以給對方留下深刻的印象。反過來說,若是對方用力地握我們的手,我們下意識中就會用力地握回去,以免自己居下風。
有位東方人每次遇到比自己高大的外國人,就會先下手為強地用力握對方的手。的確,被人用力一握,往往會感受到一股強大壓力!尤其是被第一次見麵的人用力一握,那種強烈的感受常會使人難忘!
不坐滿整張椅子
假如你正在很認真地向一個人解說某件事的時候,對方卻將自己的身體深深地靠入沙發中,並且還把上半身也深深地陷入沙發中,你會有什麼感受?如果對方是上司那還沒話說,如果是同事,你可能就會對他說:“你能不能認真地聽我說?”為什麼呢?因為將身體深深地陷入沙發的姿勢,在別人的眼中看起來,往往就是一種不認真的態度。特別是連上半身也深深地陷入沙發中,給人的印象將會更為惡劣。
相反地,若僅坐椅麵的一半聽人說話,例如隻利用椅麵的前三分之一部分來坐,給人的印象會更好。尤其是采用這種坐姿時,身體的上半身會自然地向前傾,可讓對方產生聚精會神的感受,因此會給對方做事積極的印象!好好利用這一效果,可以有效地表現自我,給對方留下好印象。
邊聽邊記筆記
在你講演時,總會有一些聽眾拿著筆記本邊聽邊記,不知不覺中你會對這些人產生好感。因為記筆記不但表示要留下一份記錄,並且還顯示了想將對方所說的話,留在記憶中的積極態度。
當然任何人都不會把沒用的話一一記下來,反過來說,我們做筆記就是表示認同對方說話的內容,對對方是一種敬意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