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學習
中國古代詩歌,從西周到“五四”,綿延三千年。構成她全部生命史的許多重大段落,如《詩經》、楚辭、漢樂府、唐詩、宋詞、元曲,在中國文學史上,都體現出極其輝煌而各具特色的成就;作為它最傑出的一係列詩人,如屈原、陶淵明、李白、杜甫、蘇軾等,皆不愧為中國文化史上的巨人,甚至在今天,古典詩歌仍然參與著中國人民的文化、生活,顯示出頑強的生命力。
可見,中國古代詩歌已經成為中華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她升華著也積澱著中華民族的精神、心理、品格和智能,她一經產生,就發揮了巨大的社會效應,滲透到我們民族的日常生活、政治態度、哲學觀念之中,成為中華文化的聚焦點和表征物。
文化是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有的概念,同時又是一個在曆史的不斷發展過程中被賦予了新的含義的詞語。在曆代典籍裏,都有對文和化的解釋。
《尚書·序》:“由是文籍生焉。”文,指的是文字。
《尚書·大禹謨》:“文命敷於四海。”文,指的是文德教化。
《論語·學而》:“行有餘力,則以學文。”文,指的是道藝,即詩書禮樂。
《論語·雍也》:“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文與質對稱,具有修飾、人為加工、富於才華的含義。文質又引申為外在修養與內在品質。
《管子·七法》:“漸也,順也,靡也,久也,服也,習也,謂之化。……不明於化,而欲變俗易教,猶朝揉輪而夕欲乘車。”說明化是感化、潛移默化,其影響需要通過一定的時間才可以達到。
《周易·彖傳》:“文明以上,人文也……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開始把文與化聯係起來使用,即以文教化天下。
彭申甫《易經傳義·解注辨正》:“大而言之,則國家之禮樂製度。小而言之,則一身之車服,一家之宮室。”
南齊王融《曲水詩序》:“設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遠。”
從以上各種典籍解釋可知,中國古籍裏的文化,一般指詩書禮樂、政治製度、道德倫理以及成為禮俗的一整套觀念和習俗。即封建社會所施行的文治與教化的總稱。
近代通行的文化有廣義、狹義、泛指三種。廣義的文化指人類社會曆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出來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的文化,專指社會的意識形態,如思想、道德、宗教、風尚、文學藝術、科學技術等等,以及與之相適應的製度和組織機構。泛指的文化與知識相關,尤其是語言文字知識。如讀書識字,叫學文化:書讀得少叫沒文化。於是,文化又等同於學曆、學位。再隨著社會發展,人們逐漸稱那些不懂行為規範、不遵守遊戲規則的人、不文明的人為“沒文化”,於是,文化的含義又走向了廣義。可見,文化是一種極其複雜的現象,包含社會、個人、曆史、現實、精神、物質等各個方麵,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文化是一種曆史現象,具有曆史傳承性。不同的曆史發展時期有不同的文化觀念、文化思想和文化習慣,社會物質生產發展的傳承性是文化發展曆史傳承性的基礎。傳承性,也就是文化的曆史性、傳統性。比如中華文化的“老吾老,及其人之老;幼吾幼,及其人之幼”的敬老愛幼的傳統,美國文化的民主開放傳統,英國文化特有的文明禮貌的紳士風度,俄羅斯文化的傳統貴族氣派等等。
其次,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經濟在意識形態領域裏的反映,具有階級性和民族性。在階級社會裏,處於不同階級和階層的人有著不同的文化理想和文化價值標準。隨著民族的形成、分化與發展,文化又顯示出不同的民族特色。如印度文化是利他主義支化、慈悲文化,傳說中印度國王割肉飼鷹以救鴿子,最後感動了鷹,印度文化所宣揚的這種視眾生為絕對平等的慈悲超越於一切文讓之上。歐洲文化是利己主義文化。莎士比亞《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形象就體現了這種觀念。夏洛克借了三千元給安東尼奧,契約規定若借款者安東尼奧到期不能償還,就得被割掉一磅肉。夏洛克相信安東尼奧到期還不出,就會把商船隊抵押給他。還款期限到後,安東尼奧果然還不出,夏洛克請求法官幫助執行。法官以契約規定隻能割一磅肉而不能流一滴血的判決,使夏洛克既無法收回本金,又不能割別人的肉。這其中包含的法律和契約觀念,是其他民族文化所沒有的,並且最終遏止了絕對的利己主義。中華文化是介於絕對利己和絕對利他之間的中庸文化。典型的事例是說有個俠客在一塊喝酒,沒錢買肉吃,於是決定割自己的肉下酒吃,既不占他人的便宜,又不喪失自己的利益。這種萬物皆備於我的自給自足思想既有很強的自愛、自尊、獨立自主觀念。同時也是中華民族文化雖最古老卻又因保守而與致社會發展滯後的一個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