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之前林明遠手裏有這把武器?那還用的著跑啊,直接和那些巨狼硬剛就是了,何必浪費一顆手雷,林明遠總覺得自己那顆手雷用的有些浪費了,說不定什麼時候更需要用那顆手雷。
“回家和她們說我在小世界裏麵和一隻骷髏幹了一場,還搶了對方的武器,怕是她們說什麼都不會信的吧。”林明遠扛著那根長有三米的長槍,這個長度對他來說有點過長,使用起來不太適應,不過基本的捅人,撩人還是會的。
“回頭再來一幫狼,到時候就能掛滿長槍了!”林明遠想到這不禁哈哈一笑,驚的旁邊幾隻飛舞的蝴蝶驚散而飛。
這裏的空間確實是很大,剛才手雷爆炸那一下,林明遠也是為了吸引一下拉尼婭和企鵝,但是到現在對方都沒趕過來,很可能就說明人不在附近,沒聽見手雷的爆炸聲。
話說這是不是意味著她們至少離自己幾十公裏?
林明遠回想一下聲音的傳播距離,這種爆炸聲在平原怕是要傳播的更遠一些了,唉,果然大家離得很遠。
林明遠是帶著現代的電子設備的,比如手表,比如手機,但是毫無疑問,手機是沒信號的,讓他意外的是手表上竟然有東南西北的指向,這是真的很意外了,林明遠眯著眼睛,發現自己要去的地方是西邊,不禁猶豫一下,所謂百川東到海,以華夏的地界來說,河流大多都是朝著東方流去的,這也是自然地理的地勢。
算了,還是先朝著一個方向走吧。
主要是他心裏也沒底,誰知道這小世界到底有多大?萬一小世界真的和半個省那麼大,靠林明遠雙腿走的話,那怕是沒有十天半個月走不到邊界、。
提到邊界,林明遠的腦洞變大,不禁開始想著,怎麼樣才算是走到邊界了,是有無形的牆麼?到地方了,再怎麼走都走不出去?
話說這小世界的地方還真大,林明遠看了下時間,自己已經走了十三個小時了,他的體力不是無限的,走一兩個小時,林明遠也要他停下來休息一下,倒不是他累了,而是因為這裏是險地,自己最好還是保持體力才好,免得發生一些不美好的事情。
所以才隔一段時間,林明遠停下來休整一下,在此期間,他獵到了幾隻兔子……與其說是獵到的,不如說是那些兔子自己撞上來,林明遠都不知道該怎麼形容它們的智力,他扛著紅纓槍走的時候,聽到草叢裏有聲音,急忙一抖手腕,就看見一隻灰色的胖兔子從草叢裏麵躥了出來,林明遠隻是下意識的揮了一下長槍,那隻兔子就撞在了槍尖上。
當時林明遠也楞了好一會,心道這特麼也行?這也太扯了吧,那隻兔子的體型可不算小,而且肥胖肥胖的,撞上之後,林明遠就猶豫了一下,要不要停下來處理一下,畢竟這可是上好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