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我這哥們兒拿出了筆和紙,告訴我,“搜個妹子,記下她的距離跟自己的位置,然後再換兩個位置記下她的距離。再然後就以這三個點為圓心,距離為半徑,畫上三個圓,最後她的位置就出來了……”

我直到這一刻才知道數學是如此有用!

數學如此多嬌,但是這個世界上不識數的人還是有很多很多。在接下來一個事件當中,將會出現多個不識數的人。

不識數的人之一,胡斌。2014年5月2日晚,杭州交警發現一輛白色寶馬仰天翻在路邊,據知情人士透露,駕車的“是杭州人都很熟悉的胡斌,他當時在龍井路上體驗過彎的感覺,一不小心失手才導致了翻車”。汽車損毀嚴重:輪子撞掉、風擋碎裂、頭部氣囊全部彈出……

提起胡斌的大名,我想不僅隻有杭州人熟悉,5年前轟動一時的“70碼”事件,令很多國人記憶猶新。當年胡斌是一個“車手”,但不是舒馬赫那種。他喜歡把馬路當成賽道,市民們一般稱他們為“飆車族”。玩車很貴,我真不明白為什麼他們喜歡那種一腳油門下去聲音巨大的車,說什麼追求感官刺激,有這愛好為啥不開拖拉機?

2009年5月7日,胡斌在飆行中撞飛一名25歲的青年,騰空5米後摔在20米開外,結局不用多說。有過這樣一個調查,一個發生過重大交通事故甚至撞死過人的司機,很可能留下陰影而終身不再碰方向盤。而且再次麵對緊急情況時,可能會產生額外壓力導致大腦空白。就算你是一個心理素質好到爆的人,再次駕車的時候,起碼也會小心謹慎。不會像胡斌那樣依然渴望體驗過彎的速度。連續犯同樣的錯誤,胡斌是這個事件中第一個不識數的人。

不識數的人之二,2009年處理那起撞人事故的杭州交警。我們再次重複下數字,25歲青年被撞騰空5米,飛出20米,然而交警現場勘察後卻將車速認定為“70碼”,並草率對外公布。所有開過車的人都不相信,一時間輿論嘩然。70碼的速度會把一個成年男子撞得跟超人一樣?

有專業車手比方說韓寒通過技術分析,認為車速至少應在100碼以上。最後,專家聯合鑒定組的結論表明,目擊者和韓寒的推測是對的,杭州警方最後為“70碼”的說法道了歉。

不識數的人之三,某位為胡斌減刑的人。且不說09年的那起事故,胡斌屬於駕駛非法改裝的跑車、無視道路限速、也未履行斑馬線避讓規定,最後撞死了人負全責,以交通肇事罪結案,判罰了有期徒刑3年。過去的事情多說無用,也確實是有法可依。我隻想問的是,為什麼說好的三年徒刑結果他實際隻蹲了兩年就非常愉快地出獄了呢?他在獄中的優異表現我沒看到,但是這一次再次的事故證明,他在監獄學習得不是那麼刻苦。

本事件當中最後一個不識數的人還不確定,因為這要看2014年處置本次事故的交警同誌的最後表現。這次胡斌體驗過彎翻車,目前交警的處理結果是通常僅適用於“輕微事故”的“簡易程序”,似乎他們特別大度地忘記了過去發生的事情。

目前警方也未確認是否存在飆車,但是我也會開車,彎道限速一般不超過40,如果四十碼的速度能把一輛寶馬給開翻了,你這是在侮辱我心中的DREAM CAR。讓我們產生分歧的是,如果這是初犯,“簡易程序”沒有任何問題,但是這對一名有嚴重“前科”的駕駛者來說是不是就顯得過於寬鬆了呢?

法律是維係社會安全最重要的底線,如果某些群體可以被包庇,某些原則可以被化解,某些底線可以更底線,某些關係可以沒關係,那麼甭管是胡斌還是胡漢三,他們都會回來的。

別說我嘴太狠,我就是這麼一個特別有個性的、愛憎分明的主持人,我這輩子最討厭的有兩種人:第一種,不誠實的人;第二種,不善良的人;第三種,不識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