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姐,我從沒忘記你的微笑。哪怕你和我一樣,渴望著衰老.......”這是間典型的慢搖吧,柔和的燈光,低沉的音響。人們隨著輕快的音樂節奏輕輕地擺動的自己的身體。有人三指輕捏啤酒瓶身,站在吧台與調酒師輕聲調笑。有人端著雞尾酒,不動聲色地左顧右盼,尋找著合適的獵物。更多的是一群群下班以後相約放鬆一下的人們,三三兩兩地坐在卡座了推杯換盞。舞台中央,駐唱歌手略帶滄桑的聲音隨著隨意的音樂在空間裏隨意的飄蕩。他叫洛平,平凡的平。來自一個最平凡不過的家庭。一個無父,也無母的家庭。是的,他是個孤兒,打從記事起,他就隻有一個名字。但他固執的認為,他是一個有家的人。哪怕是曾經睡在橋洞裏的那些日子,他也會在在那裏用石頭擺出桌子,椅子,和床的形狀。盡量把休息的地方收拾出一個家的模樣。他幹過工地,做過服務生,擺過小攤。至於為為什麼現在成了一個駐唱歌手?他自認是個俗氣的人,當然是因為一個女孩。當然是因為愛情,這麼一個俗不可耐的理由。那是多年前的一個晚上,因為過於炎熱的天氣,街上的行人早早的散去。洛平陸陸續續地收起擺在地上的兩元小商品,將它們整整齊齊地擺進蛇皮袋中。拉上拉鏈,將袋子靠在街邊的牆上,洛平靠在袋子上,拿過下午買好的盒飯,開始吃今天的晚飯。“咳咳!咳咳!”因為實在太餓,吃得急了的洛平,一陣急咳。正當他咳得難受的時候,旁邊遞過來一瓶水。實在受不了的洛平,沒來得及理會水是從哪裏遞過來的,接過水瓶往嘴裏就是一陣狂灌。終於緩過氣來的洛平,一回頭,看見了一張他從此在也沒能忘掉的笑臉。那是一雙清澈見底的眸子,透露出絲絲的笑意,形似半月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角,和深深的酒窩組成的畫麵就像子彈一般深深地打進了洛平原本波瀾不驚的心,蕩起了層層的漣漪。“下次要吃慢點,咯咯。”沒有過多的言語和動作,似是做了一件極為微不足道的小事,姑娘朝瞬間當機的洛平露出笑容,輕點了一下頭,徑直走向100米外的公車站。於是,洛平從此留意上了這個一身打扮極為簡單的姑娘。她二十出頭的年紀,似是剛畢業的大學生,在洛平小攤附近的辦公樓上班。每天早上8點40分到8點50分之間會準時從到站的612號公車上走下來,踩著一貫的平底布鞋和輕快但獨有的步伐。晚上7點左右,會在612號公車到來前2分鍾左右出現在公車站等待上車。像是永遠行走在自己節奏裏的精靈。她應該有著不錯的家教和文學素養,因為偶爾洛平會看到她下車時將書收進自己包裏的動作,留心之下,洛平發現他連書名都不認識。去圖書館多番查找才知道,原來是一本會計類的英文原著。姑娘名叫葉洵,偶爾也會和同時一起光顧洛平的小攤,買一些發卡、皮筋之類的小東西。漸漸積累的接觸,和她們零零散散的交談中,處處留心的洛平知道了很多。他知道她喜歡黑白色和大紅色,知道她喜歡旅行,知道她喜歡幾米的漫畫,喜歡音樂。知道她喜歡僅僅是單純喜歡,知道她有吉他卻不會彈,去旅行卻隻愛拍風景,愛聽歌卻不會買cd,愛看的電視劇從來隻看開頭和結尾。知道她討厭喧囂的環境,從不看恐怖片,不喜歡娘娘腔。沒有安全感的人分兩種,一種是想把一切都抓到手裏,害怕失去。一種是因為害怕失去,連擁有都不敢去觸碰。他知道她骨子裏,是個極度沒有安全感的人。他知道得太多,卻從沒讓她知道。有一次,姑娘破天荒地錯過了一班車,在他的小攤上陪他坐了一會兒,她說,她曾經有過一段不知道算不算初戀的感情。她說那是初中時的事情了,她被男孩子彈吉他唱歌的樣子打動了,卻因為學習不得不選擇拒絕了男孩的表白。她跟男孩成了哥們兒,最後哥們兒娶了別人,她卻覺得自己可能再也不會愛上其他人。她說那是連她父母都不知道的事情,她說,請他保密,因為他講了也沒人會信。他隻是略帶拘謹的笑著,靜靜地傾聽。那天以後,他用所有能用的時間掙錢,買吉他,報班。白天和一群初中生高中生擠在一起學吉他,晚上去擺攤,半夜去酒吧做服務生,對駐唱的歌手,比見了老板還殷勤。每天隻睡4個小時,每天腦子裏都是各種和弦,節奏的日子,他整整過了一年。一年後,葉潯發現他們公司附近車站的小攤販不見了。而洛平打工的酒吧裏,駐唱歌手的身邊,多了個彈起吉他來,似模似樣的助手。三年以後,當葉洵在家裏附近的酒吧裏,看見台上唱歌的洛平時,雖然努力維持一副雲淡風輕的表情,但是從半月變成圓月的眼睛和嘴角掩不住的弧度,仍然暴露了她的驚訝和喜悅。如果不是實在推不過閨蜜的邀請,如果不是這酒吧剛好就在住所附近,如果不是這家酒吧是出名的文藝酒吧,她可能永遠都不會踏入這裏一步,也就不可能再次見到洛平了。“你好,我叫洛平,平凡的平。我不擺攤了,現在在這家酒吧駐唱。以後歡迎常來。”唱完歌的洛平,來到葉潯他們的卡座。眼神柔和地看著依然一身簡單裝束的葉潯,他伸出了手。“嗯,沒想到能再見到你,很不錯喔,加油!”葉潯大方的伸出了自己的手跟洛平,她很喜歡生活裏這種偶然的驚喜。然而沒有那麼多如果,她永遠不會知道,他為了這些如果,究竟付出了什麼。從消失的那一刻起,他從未真正離開,每天去酒吧上班前,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她上班的地方目送她下班上車。淩晨下班後,他總會去公車站那裏的早餐車買一份早點,然後躲在角落裏,一邊吃著早餐,一邊看著她上班。當他終於有了些許能力,能夠獨立演出,第一時間找到的,就是她家附近的這家慢搖吧——他知道她不喜歡太嘈雜的環境。為了留下來,他不惜接受老板前三個月無薪試用的苛刻條件。此時狀似偶然的場景,他已經默默地等待了半年。這也許是他們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肢體接觸。然而為了這一刻,洛平花了三年。終於光明正大的走進了葉洵的生活,洛平為此感到慶幸。他依然每天看著葉潯上班下班,在酒吧裏唱她愛聽的歌,彈她喜歡的藍調,聽她偶爾到來時的嘮叨和嬉笑。上成人大學,自學英語,從連蒙帶猜到查字典到略有所得,他慢慢學著看葉潯喜歡看的書籍。他買了一堆心理學的書,因為葉潯喜歡心理學,喜歡根據心理學的理論來討論身邊同事發生的事情。他把每次葉潯旅行拍下來分享給他的照片都洗出來放在相冊裏,像是自己去過一樣珍惜。似乎,往後的每一天裏,洛平的生活裏都離不開一個人的名字,葉洵。葉洵對洛平說過,她最喜歡的一句話,叫陪伴就是最長情的告白。洛平這一陪,就是十二年。看著葉洵從雙十走向而立,從馬尾變成了短發,他唱的歌也從張懸變成了蔡健雅。婦女的年紀,少女的心性,葉洵似乎一點也沒有把自己嫁出去的想法。她的追求者裏,有過職場達人,有過運動健將,也有過歌手。然而她總是一口拒絕,不留餘地。最接近的一次,是一個幽默的律師,葉洵對於他幽默的談吐大感心動,遂與其約定,如果一年之內兩人沒有發生爭執,就答應與其交往。結果,自然是沒有結果。洛平知道這個特立獨行的女生,心裏其實一直裝著學生時代,那個彈著吉他的身影。在某次喝醉之後,他看著這個在他生命裏顯得格外特別的女子,讓俗氣的他下了一個不俗氣的決定。做夢都渴望有一個家的他,不結婚了。“唱你xx啊,能不能來點兒帶勁兒的啊,哥們兒來酒吧是來high的,不是來這聽你哭喪來的。來,給爺整一個最炫名族風,趕緊的!”這一天,洛平像往常一樣安靜地上台開始唱葉潯喜歡的歌,靜靜期待著她可能的出現。可惜,事與願違,不但想等的人沒等來,反而被一桌喝多了的客人喝起了倒彩。“謝謝!”經驗豐富的洛平見多了發酒瘋的客人,懶得理睬,默默地唱完了一首歌,點頭致謝,用眼神示意保安處理一下。誰料那客人不依不撓地衝上了舞台,指著洛平鼻子就開罵:“你tmd是不是聽不懂人話啊,我讓你換歌你聽到沒?你是娘死了還是爹沒了?跟著嚎啥嚎啊?咱來酒吧是要聽帶感的,帶感的你懂不?懂不?啊?瞪我?你再瞪眼試試?我qnmd!”被說到痛處的洛平瞬間紅了眼,那喝醉了的更狠,直接一巴掌呼在了他臉上。兩人立刻虐打起來。台下頓時圍滿了人,喝醉酒那人同桌的見自己朋友跟人打起來了,趁著酒勁也衝上去幫忙。混亂中洛平也不知是被誰用破的啤酒瓶子一下紮進了肋骨,等保安同開人群時,已然神誌模糊了。當他斷氣的那一刻,他的眼神望向葉潯住所的方向,充滿了不舍......“哇......”當洛平再次睜開眼睛的時候,看見的是一片金碧輝煌的天花板,用來照明的夜明珠巧妙地鑲嵌在鏤空的花紋中,晃得洛平差點又把眼睛閉上。“啪!”地一聲,屁股傳來一陣劇痛,他想張嘴大叫不料傳出的,卻是一陣陣的哭聲。“哇!哇!哇!”洛平,穿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