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各組織機構(2)(1 / 3)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五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六條本會終止前,須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七條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八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經2006年2月28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理事會研究決定。

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2006年

工 作 總 結 報 告

省民政廳、省文化廳:

一年來,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在省民政廳和省文化廳的正確領導下,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兩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嚴格執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甘肅省文化廳關於對掛靠社會團體的管理辦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自覺接受省民政廳和省文化廳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構和工作製度,團結和組織全體會員嚴格按照登記的本會章程開展活動,使崆峒文化研究向規模化、學術化、產業化的方向健康發展。2006年12月20日,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召開全體常務理事會議,討論通過了2006年的工作總結,研究了2007年的工作思路。現就2006年的工作和2007年的工作思路總結報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工作製度

在省文化廳、平涼市委市政府和崆峒區委區政府的關懷下,經省民政廳批準,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於2006年2月27~28日在蘭州召開成立暨第一屆會員大會,圓滿完成了會議的各項議程,選舉產生了第一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聘任了名譽會長、顧問;製定了各項工作製度,研究任命了有關組織機構的負責人。

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有單位會員9個,個人會員63人,選舉產生第一屆理事會理事37人,第一屆常務理事會理事17人;選舉馬誌榮同誌為會長,劉亞明(在平涼負責本會常務工作)、周守群(在蘭州負責本會常務工作)二同誌為常務副會長,仇非、趙小剛、彭金山、張德塵、高順有五位同誌為副會長;高順有同誌兼秘書長;聘任秦時煒、蘭仲傑為名譽會長;姚文倉、於忠正、柯楊、鄧誌濤、張新民為顧問。

為了使研究會的各項工作有組織保證,先後製定了《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理事會會議製度》、《常務理事會會議製度》、《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會長辦公會會議製度》、《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工作請示彙報製度》《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財務管理製度》、《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通訊聯係製度》、《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加強會員管理和發展新會員製度》、《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秘書處工作人員崗位職責與規範》、《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資產管理辦法和使用原則》、《甘肅崆峒文化研究會會員會費收支管理辦法》10項規章製度,從而保證了研究會的工作有效開展。

二、建立健全內部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

為了把研究會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經過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設立了秘書處、學術委員會、產業開發委員會、崆峒文化研究會基地四個辦事機構,其工作職責分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