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引人入勝的情愛故事--《最愛》序(2 / 2)

小說裏麵有一個重要的細節,也可以說是小說的“文眼”,那就是方駱與小喬兩個人在談論所謂“嫖”與“不嫖”的話題時,方駱逗引小喬說,“我去呢?”小喬咬著牙說,“你去,你搞一個我就搞十個”。這看上去像是隨口而出的賭氣的話,實際上是專一愛情的另類宣言。不幸的是,方駱在跟小喬好的最初期間,確實又曾“睡了另一個女人”;盡管她讓他感覺“索然無味”,從而使他知道他多愛小喬。但了解了真相的小喬,無論如何也不能原諒。她不僅不能相信這是真的,而且不知如何去履行她曾發過的“你搞一個我就搞十個”的錚錚誓言。難以承受這一切的小喬,大病了一場之後,決計不再理會方駱。從此居無定所,而且不開手機,使方駱無法找到。從生活到情感,都突然沒有了可人又可愛的小喬,方駱才知道他到底失去了什麼個一心愛他並值得他一心去愛的可愛的愛人。他懷著滿心的歉疚和無言的怨悔,到處尋找小喬,並從內心深處發出“我愛你,隻愛你”的聲聲呼喚。

《最愛》在感覺的體味與描述上,把女性作者的諸多特點顯現得相當充分。像熱戀中的青年男女在表達深摯的互愛時的“我愛你”,“就愛你”,“隻愛你”,“專愛你”,“夠愛你”,“最愛你”那樣的用語,以層層遞進的方式演繹著集中的意向,以看似不同的語式表達著同一的摯情;像親昵與做愛時對於感覺的那種“他們越愛性就越美妙,性越美妙他們就越愛”的描繪,以及兩個人在情熾意盛之時“你是我的”,“我是你的”的喃喃訴說,都在身心合一、靈欲相諧的層麵和相互占有又彼此奉獻的意義上,以微妙的感覺和細切的語言表達了女性作者對於情愛的深人體察與獨到體味。作品裏還有一個使用頻率極高的字眼:“不要臉”,也相當的有意味。兩人說情話時,她說他“不要臉”;兩人做情事時,他說她“不要臉”;有時還互相說對方、說我們“真不要臉”。這像是在自責,又像是在自詡;既在自責中掩護著些什麼,又在自詡中張揚著些什麼。那種又羞澀又大膽,又純潔又放縱的熾熱戀情,經由這許多個含義豐沛的“不要臉”,表露得可謂惟妙惟肖又淋漓盡致了。

《最愛》無疑是一部現實感較強的情愛小說,它幾乎就是當下現實生活中一些青年男女愛情經曆的文學寫照。但它並非是簡單地蓽寫生活事象,它由一場深摯愛戀的因不慎“出軌”而遭遇的意外挫折,揭示了現代男女青年在戀愛中的體驗、波折與困惑,以及在這種體驗、波折與困惑中的成熟與成長;作品又經由這樣一個淒美的故事,表達了真正的愛可遇不可求,而一旦失去則悔之晚矣的道理,告誡人們要備加珍惜已經獲得的真愛。從好小說的角度看,這部作品當然還有得之於實又失之於實,以及視野不夠開闊、內蘊有欠深厚等不足,但作為出自一個年輕作者之手的長篇處女作,有了如許的可讀又可說之處,也著實令人為之欣喜了。

愛的故事,往往也是真的故事,善的故事,美的故事。崔曼莉用《最愛》這部作品演繹了她對愛的體驗、理解與向往,我以為值得年輕的讀者們一讀。因為在《最愛》這個愛的故事裏,人們不僅可以看到別人的愛的經曆與感受,還可以反觀自己的愛的現實與情狀,從中汲取那些對自己有益的東西,何況這樣的過程還充滿了愉悅與情趣。

此作使我感覺到,崔曼莉很有寫小說尤其是寫情愛小說的天分與潛質,她在這一領域應該有所發展,有所作為,或者說至少可以留下自己繼續跋涉的足跡。作者朋友,以為然否?讀者諸君,以為然否?是為序。

2004年2月16日於北京朝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