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張良的臉擦幹淨了,如果隻看頭的話,他就像是睡著了一樣,劉徹又給他整理了一下衣物。
這下劉徹終於舒了口氣,他又掃視了張良一眼,從頭到腳,當他看到張良的褲子口袋時,發現那伸出來的半截手機屏幕居然還亮著光,想必是剛才給張良整理衣物時不小心按到了。
劉徹有些好奇,不知怎麼的,他忽然伸手將那個手機掏了出來,他隻是想,他至少應該再稍微了解一下眼前的這個男人,是他在最後時刻都想著自己,可他還僅僅隻知道他的名字叫“張良”。
劉徹按了一下手機,裏頭沒有設置密碼,一進去的大屏幕保護是一張女孩兒的照片,那女孩兒樣貌很好,至少在傳統的觀念中,以張良的平凡長相能找到這麼漂亮的女朋友,真是他的福氣。
照片上的她看起來笑得很甜,劉徹猜想這應該就是張良最後所喊的那個“羅芳”吧。
劉徹滑開手機屏幕,卻發現手機最後所停留的界麵並不是桌麵,劉徹仔細一看,那是一條發送失敗的短信退回提醒。
短信的內容是……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我可能又要食言了,說好過完這個月就去你那找你,可是……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外麵忽然發生爆炸,鎮上的人開始互相撕咬吞食,我親眼瞧見王老伯被他的兒子們分成數塊兒,你自己躲好,一定要活下去!假如我還能活著找到你,我一定會娶你,我愛你……張良。
劉徹一看收件人姓名,果然,正是那個羅芳。可惜,這短信注定是不可能發送成功的。
劉徹暗自唏噓,然後將手機再次按滅,小心收在自己的兜裏,他想著張良最後所喊的話,能讓他在短暫的生命終結時用盡一切喊出來,足見這個心願之巨大,劉徹心中暗暗發誓,假如他能夠有機會活著離開,他會試著找到那個“羅芳”,並且將這個遲來的解釋幫張良帶到。
時間已經到了淩晨三點,一天中人最疲倦的時候,可是現在在問診室狹窄的空間裏,卻沒有誰敢真正睡著。
自從被喪屍襲擊過後,大家的警覺性都提高了很多,與其說是警覺,倒不如說是強行硬繃著。沒錯,是那股不想死掉的求生欲在強行硬撐著。
雖然大門已經被雜物堵住,但顯然也不會讓眾人感到安心,於是幾個當兵的便開始輪班守著,時刻都有一個人坐在外邊注視著外頭的風吹草動。張良的屍體也放在外邊,這裏根本就沒有地方能夠安置他,更別提埋葬了。
自從剛才的一連串事情發生,所有人的腦袋上都好像籠罩著一塊烏雲,相對無言,膽小的甚至連大氣都不敢出一下。
那個基督徒老婦人好像在剛才的事件中受到了某種刺激,自從睜眼到現在一直都不與任何人溝通,獨自一人坐在角落裏,嘴上還念念有詞。
房間裏彌漫著一股尿騷味,不用看也知道,是從大肚子中校的褲襠裏發出來的,隻是沒人拆穿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