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件:文壇官司一場接一場。
繼去年的幾場文壇官司之外,今年文壇又有幾場官司頗引人滓目。如崔健狀告趙健偉侵害名譽權案,王國藩狀告古建滋侵害名譽權案,“國貿”狀告吳祖光侵害名譽權案,李昌旭狀告香港春秋文化藝術服務有限公司和成都春秋文化藝術服務公司償付稿費案,法籍華人周勤麗的三位親屬狀告翻譯家韓滬麟並十月文藝出版社出版《花轎淚》、《巴黎淚》兩部小說中譯本侵權案,錢鍾書並人民文學出版社狀告四兒』文藝出版社出版《圍城之後》侵權案,瞿新華狀告安徽電影製片侵權案,錢曉雲狀告吳泰昌侵占財產及離婚案,塗小雷狀告上海歌劇舞劇院侵權案等等。這些案子引起文壇及廣大讀者的普遍關注,說明文化人已越來越具有法律意識,懂得用法律捍衛自己的尊嚴、利益及寫作權利。
第五件:反思文壇、暴露文壇、批判文壇之作令作家們反省自身。
毋庸諱言,文壇也是名利場。雖然大部分作家的寫作態度是端正的,是在真誠地為文學、為人生、為社會而寫作,但是也有少數利欲熏心的混子、騙子、錢申子、官迷、名利之徒等等,在糟踏文壇,敗壞文學的崇高聲譽。比如,以文攫權、攫官、攫錢、攫名者還有之;用金錢買發表、買評論、買討論會、買新聞的事還有之;依托色相、騙計、不正當手腕迅速成為“新星”的還有之;更有被稱為“攪屎棍”的一類人物,利用手中的一部分權力,欺行霸市,欺男霸女,上躥下跳、到處攪和,把個本來不大的文壇攪得亂七八糟。凡此種種.都引起文壇廣大人士的深深憂慮,一些正直的作家、記者、編輯紛紛用自己的作品,對一些醜惡現象予以揭露、批判與反思。繼《文壇憂思錄》之後,今年又有山東大學中文係教授、著名女作家馬瑞芳的中篇小說《望鄉台文學大獎秘錄》。作者借用法國“新傳奇”派手法,寫出一個朋間進行文學評獎的荒誕故事,尖刻地針貶了近年來我國種種文學評獎的時弊,讓人於荒誕之中反觀現實,痛中猛省。
1993年本可以成為文學創作的“中興年”,因為經過幾年的沉思,作家們已更加成熟起來;加上政治環境和社會環境穩定,正是作家們出作品的時候。可是因為某種幹擾,1993年的文壇再一次痛失良機!
下一個年度會怎麼樣?我們期待著。
1993年11月12日
深圳文稿競價的是非非
號稱“中國首次優秀文稿公開競價活動”的,93深圳文稿拍賣,已由原計劃的8月份推遲至10月28日開槌.個中原因一時難以說清.據主辦人稱,“是為使海內外出版商在競價前有更充裕的時間了解文稿”。這當然是可以理解的,這麼一什誰也沒嚐試過的大事情,牽扯到這麼多著名作家、學者和出版商,自然要慎之又慎。
據悉,截至8月l0日,報名參加文稿競價的作者已達700多人.其中有馮驥才、葉永烈、蘇童、從維熙、奠言、張抗抗、張弦、池莉、方方等。共收到文稿6000多萬字,其中亦有英、法、德、美、奧等國華人作家寄來的文稿。
孰料一進人9月份,風五突起,一連爆出三大新聞,震動了文野。有是,有非,是是非非攪在一起,頓使本來就難以預測的競價前景,變得更加撲朔迷離起來。
這三大新聞是——
1.史鐵生等的兩部作品高價成交
9月10日,文稿拍賣現場傳來消息,著名青年作家史鐵生的一部11000字短篇小說《別人》,已由深圳機場候機樓有限公刊以8於元買走。該公司近年來多次熱情支持文化事業,其中最為社會稱道的是每年資助中央芭蕾舞團交響樂團20萬元經費。泫公司總經理李遠欽表示:“企業文化不僅是企業自身的文化建設,更是整個社會文化大環境的建設”,他為該公司能對社會文化事、盡一點綿薄之力感到欣慰。同時,該公司還以8萬元買下青年理論家王東華的學術著作《新大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