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掂了掂手中信封,感覺有些不對勁。
匆匆打開一看,他楞了。
“達叔。你是不是算錯錢了…這好像有點多。”
信封裏是這個月的工資,隻是出乎自己意料,有點兒多。
文峰到南城市一年有餘,一直待在工地上搬搬磚,打打下手,時間長了,自然心中能夠算清自己到底做了多少活。
被稱為達叔的人搖搖頭,一道白眼甩了過來,“你這小子,多了還不好?上次達叔聽到你講電話了,你這個月不是要給你的小美買手機嗎,荷包不充實那可不行。達叔知道你每個月開銷不小,又是給家裏彙錢,又是負擔小美夥食的,這錢啊,你就先拿著吧。”
文峰微微一愣,頓時覺得莫名感動湧上心間,朝正在派錢的達叔深深鞠了鞠躬,“達叔,我下個月一定多加班,盡量對得起你給我這份錢。”
達叔笑了笑,沒有開口。反倒是接過工資的一張黝黑臉龐撇過頭來,“小峰,達叔什麼人你還不知道嗎?這要擱在古時候啊!那就是一個劫富濟貧的大俠,你說那話不是看不起他麼。”
“我去你的!”達叔打趣道,對著黝黑臉龐屁股踢了一腳,旋即扭過頭來,“客氣話就不要說了,叔沒多大本事。但好歹你是我從村裏帶出來的不是?你要給人買手機,可不能買了個差的叫人看不起不是?”
文峰心中又是一份感動,還想再說什麼。隻看到達叔擺了擺手。
“行了行了。墨跡啥呢,趁著午休時間,趕緊挑手機去。等下回來晚了,叔倒不好做了。”
文峰一聽,趕緊是狠狠點了點腦袋,衝到水池旁將身上泥塵粉末洗淨,換了一套整潔衣服,歡快跑出門去。
......
“買什麼好呢?”文峰走了一段,突然嘀咕起來。小美跟了自己兩三年,雖說有時發發小脾氣,但總的來說一直是沒有什麼怨言的。聽說自己要到南城打工,她更是二話沒說便說服了家裏人,把誌願填到了南城大學。這般不離棄,讓文峰心頭一暖,發誓一定好好對她。
“對了。上次小美好像說了什麼OP手機挺好的。”文峰細細的回憶著,想到最後,最終是拿定了主意,就買OP了。最近電視廣告打得多,OP也成了部分人喜歡的主流,小美不止一次的提起過,好像是大兩千多塊錢吧。
正走著,隻聽一聲劇烈的爭吵,文峰慢慢抬頭,看了過去。
“哎!你這老頭,我說你有病是咋的?你趕緊給我放手啊!再不放手我可報警了!”
“小夥子,你就當積德。給我一百好不好,我真的是差這一百塊救命呢。你看這樣行不行,我這手機,給你了,你隻要給我一百塊就好。”
“我槽!老頭你瘋了是不是!你這破手機都他麼脫漆了,還連個品牌都沒有!一百?你就是白送我,我都不要。趕緊給我鬆手!不然別怪我不客氣!”
眼見那小夥拿出手機撥通號碼,老頭才慢慢鬆開了手,微微歎了歎氣。一瞬間,那原本被老頭緊扣的西裝小夥鄙夷了回了一眼,匆匆離開。
“一百塊都不給我。”老頭哀聲歎了一口氣,回過頭,眼中精光卻是停在了文峰身上。
“小夥,借大爺一百塊好不好!”一瞬間,那老頭已是跑到了跟前。
起初,在看到剛才那一幕,文峰心裏就已經把這老頭化作以可憐為由的詐騙人員了。可當老頭靠近,他卻不那麼認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