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總設計師同誌是英明的,改革開放帶來了翻天覆地的大變化,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同時,接收了多元化的信息,傳統觀念被逐步顛覆。對於名詞的解釋,也有了顯著的變化。就拿“同誌”這個名詞來說,本指誌同道合的人,在老毛時代是尊稱,但到了現在,就成了社會對“LGBT”群體的代稱及該群體之間的正式稱呼,使得古代關於斷袖分桃的說法又有了一個新成員的加入。
雖然人們的觀念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不再古板守舊,但幾千年的遺毒,不是說沒有就馬上沒有了,所以這個群體的人礙於世俗觀念,以地下黨員的身份活躍著。不要說什麼擺脫世俗間的愛了,連承受流言感慨都不能夠。所以沒有幾個人敢出櫃的,多數是渾渾噩噩的在交友平台上約炮,以此來解決生理需求,尋找精神慰藉。相信多數的男同都是這樣,在背底下生存。在國外,男同很普遍,甚至還可以結婚受法律保護,國內條件不具備。但是這個群體還是不小的,不管他們是能否光明正大的呈現在世人的麵前,他們有相愛的,有很純粹解決生理需求滿足一時刺激的,有逃不過世俗壓力而草草結婚生子並不跟女方相愛,造成婚姻悲劇的,有因此而自暴自棄乃至跳樓自殺的。時至今日,不管人們觀念如何世俗,這個群體也在無聲中默默地壯大著。
存在即是道理。社會會慢慢進步,人們的眼光境界也會逐步轉變和提高。讓我們多給他們一點包容,多給他們一點關愛,不歧視不嘲笑不排斥,尊重他們的生活習慣和性傾向。他們並沒有錯!願得佛手真垂拱,摩得人心一樣平。相信總有一天,他們能等到世界不再排斥他們愛情的那一天,而我們要做的就是讓這一天盡早到來。
我要說的故事就從這裏開始。故事的主人公薛慕華走的就是這麼一條路,看不到盡頭,也見不得光,最終也是無法擺脫世俗的壓力,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