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也看完了,我也意識到了什麼。
如果我沒猜錯,這些衣物肯定是凶手從小青室友的身上剝下來的,所以我看見的屍體都是光著身子。那把沾滿血的斧頭和短刀正是凶手殺人和砍頭用的凶器。
發現這些,我有過瞬間興奮,幾乎要拎著這些東西去報警了。但僅僅過了兩秒鍾,我腦子就清醒了。
隨之而來就是徹骨的寒冷。
我雖然不是警察,但沒事兒也看看刑偵劇,知道一些破案的常識。警察辦案是講證據的,首先看的就是指紋什麼的。我把這些東西都拿給警察又有什麼用,這些東西我全都碰過,上麵肯定留下我的指紋。有沒有凶手的指紋我不知道,不過看這情形,那家夥說不定把他的指紋都弄掉了。
該死!
我又被這家夥算計了。
我現在終於明白他想幹什麼了,他發現我在監視他,也看出了我的弱點,便用這種手段進行反擊,要拿我替他背黑鍋。這可比殺掉我有用多了。
我欲哭無淚。
我自以為聰明,還想跟他鬥智鬥勇,結果把自己陷得更深。
我手忙腳亂的把那些東西統統塞回包裏,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辦好。扔掉吧,我不知扔哪兒,一把火燒了,我又怕引起別人的注意,讓警察知道,那就更說不清了。
正在我猶豫不決,無意中往對麵的旅館瞟了一眼,吃驚的發現,我租的那間房裏亮燈了。
我明明記得,我出來的時候是關燈的。
一個不詳的預感出現在腦子裏。
難道凶手是調虎離山嗎?
房間裏隻有小青一個人,還被我綁住了手腳,堵住嘴。她簡直連一點兒反抗能力都沒有。
我這不成了幫凶嗎?
我無比懊悔,顧不上那些衣服和凶器了,拚命往樓下跑。
翻過二樓欄杆跳下來,把腳都崴了。我一瘸一拐的拎著彈簧刀跑回旅館,顧不上喘口氣直接衝到我的房間,我眼睛都紅了。隻要讓我碰到那家夥,我就豁出這條命也要捅死他!
這時候門忽然開了。
我看見門後有條人影直接撲上去,把他按倒在地。
刀舉起來,我也看清楚了,開門的人是小青。
原來是她掙脫了繩子想要逃走,燈也是她開的,害得我虛驚一場。
小青被我按在身子底下都快嚇死了,痛哭流涕求我不要殺她,保證再也不逃跑了。
我鬆開她,也不知道是該慶幸她還活著,還是沮喪自己被人誤會到這種地步。
我對她說,不管你信不信我,那個殺害你室友的人現在就躲在外麵。隻要你離開這裏,他肯定會對你下手。我隻是不想你白白送死才攔你。如果是我想害你或是對你有什麼企圖,我早就下手了。幹嘛還要忍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