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女孩脫掉了,用膠帶纏成一個團,塞進冰櫃,等到她完全凍硬了,再用鋸子把她鋸成12份。根據拉杆箱的大小,拚積木一樣把屍塊整齊的碼放在裏麵,不多不少,剛好利用了全部的空間。他留下了一雙腳。倒不是因為他覺得女孩的腳漂亮,而是要保持他的一貫風格。
然後,他趁著天蒙蒙亮的時候,把裝滿屍塊的拉杆箱搬下樓,放進翁紅的轎車後備箱裏,開車上路。把箱子丟棄在他事前選好的朝陽公園天女散花的雕像下。
做完這一切,他就像經曆了一場大考試,題目偏難,時間緊張,但最終他還是憑借自己的天賦交上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唯一遺憾的是失去了翁紅。這是沒奈何的事,他已經給過她機會了,隻怪她不好好珍惜。
餘下還有點兒收尾工作,肢解後的翁紅還存放在冰櫃裏。他連夜把翁紅的屍體拉到老家倉庫存放,準備兩個月之後再棄屍。他必須保證一貫的作案風格,不能給警察留一點兒懷疑的可能。
回到家,他簡單收拾了一下,下午打算去單位看看。他要把一切做的天衣無縫。他準備好在跟同事們聊天的時候,告訴他們自己的妻子昨晚沒回家,問問他們,妻子有沒有跟那些她認識的女同事聯係過。這樣可以很自然的把翁紅失蹤的消息提前散布出去,便於警方未來調查時有人為他作證。
他本打算開自己的車去單位,結果發現車怎麼也打不著火。想想單位距離不太遠,索性就步行過去,正好溜溜達達順便想想怎麼圓謊,怎麼組織語言。
他故意繞遠去單位,給自己充裕的思考時間。可是,他無論怎麼計劃周全,也無法料到意外發生……
沒法預料的事才叫意外。
再聰明的人也沒辦法計算打雷下雨,生老病死。
他沒料到,正當他低頭橫穿一條車輛很少的小馬路,一輛他都沒看清什麼牌子的轎車,從身後以70邁的速度衝過來。他毫無防備的就被撞飛了。
實話實說,70邁的車速也不算特別快,隻是把他撞出去幾米遠,他落在地上時意識還是清醒的。
但接下來,真正可怕的來了,肇事司機沒有下車,也沒有開車逃跑。他打方向盤調轉一下車頭,開車從他身上碾壓過去。
他隻是在新聞中看到過這樣的慘劇,肇事司機為了免於處罰,幹脆把傷者直接碾死。但他從未想到過,自己有一天也會這麼倒黴,撞上這種素質低下,道德敗壞的人渣。
人渣司機開車從他身上碾過去,還覺得不過癮,又倒回來再碾一遍。然後把他這個天才的屍體慘不忍睹的扔在馬路上逃逸了。
他就這樣鬱悶的死了。
聰明的大腦變成了一坨爛肉,帶他天才的智商和驕傲一起腐爛,發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