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情比籌備錢還麻煩?”司夕田有些好奇,好吧,在她看來,湊錢應該是最麻煩的。
商雲墨被司夕田逗得哭笑不得,夕夕明明是個很大氣的姑娘,居然還是個愛財的的,非表現出來一副市井摸樣:“這樣事情,可比籌錢麻煩多了。你們在動工之前,要拿到官府允許你們建魚池和飯館的文書。”
“在湖邊養個魚,開個飯館還需要文書,得國家批準?”司夕田聽了,有些驚訝,之前她看著孫家在湖邊有船隊,周家在湖邊建碼頭,不都是那麼建的麼,她怎麼沒聽說過需要文書?難道這在浩湖上養魚和開飯館也是要去跟朝廷申請,進行承包責任製?
難得這丫頭也有不懂的事兒,商雲墨的心情倒是不錯:“浩湖並不隻是臨湖村,在其他城裏也是有的,而對其的爭奪也更加激烈,經常有搶地盤或者互相為了一些資源大打出手,甚至爭奪的家破人亡的例子。因此,在二十年前,朝廷就規定,對於浩湖的資源,想要使用的都要去官府申請,官府會根據其是否利國利民來決定是否給他們使用的文書。如果發了文書,在文書有效期結束之前,除非這個人主動轉讓,否則,其他要搶占這個資源就是犯法的。如果沒有文書就建了產業,那就是未曾經過官府同意的,別人如果要占官府不會插手不說,有的時候官府甚至還會強行收回你產業的一切;而就算是官府沒收回,另外的人恰好拿到這塊地方的文書,那也是有權把你趕走的……”
聽著商雲墨所說,司夕田大概明白了一些,這夏國為了避免大家爭奪浩湖的資源,幹脆就把浩湖當做了一個市場,把其中的每一小塊湖麵都當做是攤位租給大家,這個文書應該是類似於承包合同一類的。這樣,既能控製其中的產業,也方便管理。倒是個挺先進的想法啊!
不過,司夕田最關心的,還是要掏多少錢:“既然浩湖周圍的資源都那麼搶手,那租金,哦,不對,應該叫為那個文書付出的代價應該不小吧?大概得提前準備多少錢,是月付,季付,年付,還是一次性付清呢?”
這可不能怪司夕田,她是在現代剛開始打工的時候,租房子租出來的習慣,下一世地就當做了租金。
商雲墨聽了,伸出修長的手,輕輕彈了下司夕田的腦袋:“我真想看看你腦袋裏裝的,會不會也都是銀子?我直說這個事情難辦,有說要交的銀子多了麼?拿下來文書的代價,主要是這個人要做的事兒對當地有益,官府同意。隻要這一關過了,他隻要每年按時繳納賦稅,並且在繳納的時候,比別人多交一成就可以了。”
“居然隻是多交一成的稅賦,就相當於包下來一塊湖麵,這也太值了吧!”司夕田聽了,眼睛立刻就瞪大了。算起來,這租金也太便宜了,太劃算了吧!聽著就覺得很劃算。她原本還以為至少會拿出來經營收入的一大半交稅,沒想到,居然還這麼實惠。不過也是,浩湖旁邊的產業可是不少,這個多交一成,那個多交一成,夏國也是多了不少收入。而且這些產業還帶動當地的經濟發展呢不是!
商雲墨搖搖頭:“你也別高興的太早,拿下來之後定然是皆大歡喜,可我也說了,這個文書想拿下來不容易。更何況,是在你們這個天高皇帝遠,一個村長、鎮長和縣令可以完全做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