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路開上仰德大道,陽明山的夜景是台北很有名的,完全不辜負台北“不夜城”的美名。但我現在根本無心欣賞,身邊一對對你儂我濃的情侶,更顯得我和阿耀好像剛吵完架,各看各的。不過,我看他倒是不太在乎的樣子,隨性坐在地上,自顧自的哼起歌來。
“夜景雖然漂亮,但好像都比不上那天晚上的星星。”阿耀轉頭看我。
“嗯,人為製造出來的終究還是比不上天然的好。”
“所以人啊,還是自然點好,太刻意偽裝會得內傷的。”阿耀沒頭沒尾的迸出這句話。
“什麼啊?這和星星有什麼關係?”我笑,搞不懂他的話。
“沒什麼,就先記住吧,也許將來突然開竅就懂了。”
我又好氣又好笑地:“說什麼啊?現在是猜謎語還是星雲大師傳道啊!”
“嗬嗬,對了,過陣子找時間一起去花東玩吧,Fish一直吵著要再去一次。”
“花東?她什麼時候去的?”我怎麼不記得Fish有跟我說過她去花東玩。
“是之前暑假去的,誰叫你耍大牌啊,都聯絡不到人。”
那次暑假從老家回來後,我就關掉手機,家裏電話也不接,門也不出,當時的日子,每天就隻是發呆,掉淚,還有不斷地作夢。
無預警地提起那段時間,讓我有點措手不及,心一下子又沉了下去。
“對不起……我隻是……”
“沒關係,下次一起去吧!”阿耀像是什麼都了解一樣,摸摸我的頭這樣說。
“等你長大,我們就可以每天一起上學,放學了。”
“我答應你不會再和別人去溪邊了,下次我就帶你一起去,好不好?”
好像也有人跟我說過一樣的話,可是卻沒有做到。
這一霎那,眼淚跟著過去一起啪搭地掉下來了,但我隻是睜大著眼,沒有擦掉它。
阿耀從正麵把我抱著,輕輕拍著背,“沒事了,錯過的都可以再找回來,隻要不要再錯過第二次就好了。”
太久了,久到已經習慣一個人自舔傷口,甚至能夠自己用刀一次又一次地畫開疤痕,疼痛至少能讓我感覺那個已經空洞的地方不是空無一物。
可是現在阿耀的安慰卻讓我感覺回到了小時候,一瞬間居然有種“阿森回來了”的錯覺。
我不想要再一個人了,不想要再裝作什麼都不在乎,我隻想要好好感受擁抱的真實感,無論是什麼,隻要能夠填滿它,即使是荊棘,我也會毫不猶豫的把它深深嵌入我的胸前。
發泄過後,我的理智重新來過。
我知道他是阿耀,不是阿森;我知道他喜歡我,但我要的不是他;我知道我如果嚐試去愛,也許會很幸福,但我隻是用雙手隔開我們,離開溫暖的地方。
“走吧,再不回去就趕不及門禁了。”阿耀率先站起來,留給我一點空間整理自己混亂的情緒跟哭得亂七八糟的臉。
車子平穩的開下山,我隻是望著窗戶,不去提剛才發生的意外。
“到了。”
我下車,“再見……還有今天謝謝。”
“進去吧。”阿耀點點頭。
我轉身走往宿舍的方向,直到後麵傳來車子遠離的聲音才敢回頭。消失的車燈好像在告訴我剛剛隻是一場夢,但身上殘留的味道以及手臂上的觸感卻提醒著我剛剛做了一件殘忍的事。
身為女人的第六感,我明顯地知道我和阿耀之間流竄的那股不自在,但我從未想過要說明,也沒給他屬於他的安全距離,我說服自己這樣的朋友關係很好,後來才發覺這隻是我私心地保護自己的藉口。
如果當時我能懂得他離開的心情,也許不會這麼毫不猶豫的轉頭離去。
如果真的有如果,我真的很想跟他說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