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任務二 應收票據的核算(2 / 2)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2)2009年12月31日,計提票據利息

票據利息117000×10%×4÷123900(元)

借:應收票據――應收票據利息3900

貸:財務費用 3900

(3)票據到期收回款項

票據到期值117000×(1+10%×6÷12)122850(元)

借:銀行存款 122850

貸:應收票據――應收票據麵值 117000

――應收票據利息 3900

財務費用1950

誌遠公司發生以下經濟業務:

(1)2009年9月1日,銷售A產品一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5000元,增值稅稅額850元,共計5850元。對方開出為期3個月的不帶息商業承兌彙票一張抵付貨款。

(2)上述票據到期,收回票款。

(3)假如票據到期,對方無力支付。

請根據上述業務編製會計分錄。

二、應收票據貼現的核算

貼現,是指商業彙票的持有人將未到期的票據經過背書手續轉讓給銀行,由銀行按票據的到期值扣除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後,將餘額付給貼現企業的融資行為。在貼現中,企業支付銀行的利息稱為貼現息,所用的利率稱為貼現率,票據到期值與貼現息之差稱為貼現淨額。應收票據貼現的計算公式如下:

票據到期值票據麵值×(1+票麵利率×票據期限)

貼現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期

貼現淨額票據到期值-貼現息

【例4-6】誌遠公司2009年9月21日將出票日為2009年7月13日的麵值為50000元,出票後6個月到期的不帶息應收票據向銀行辦理貼現。銀行規定的貼現率為10%。

誌遠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票據到期值50000(元)

貼現息50000×10%×114÷3601583.33(元)

貼現淨額50000-1583.3348416.67(元)

借:銀行存款48416.67

財務費用1583.33

貸:應收票據――振華公司50000

【例4-7】承【例4-6】,若誌遠公司的該貼現票據為帶息票據。票麵利率為9%,其他條件不變。

誌遠公司的計算如下:

票據到期值50000×(1+9%×6÷12)52250(元)

貼現息52250×10%×114÷3601654.58(元)

貼現淨額52250-1654.5850595.42(元)

誌遠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50595.42

貸:應收票據――振華公司 50000

財務費用595.42

誌遠公司發生以下經濟業務:

(1)2009年9月1日,銷售一批產品給振華公司,價款140000元,增值稅23800元,產品已發出。振華公司交來一張票麵金額為163800元、兩個月期限、到期日為2009年11月1日、票麵利率為5%的商業承兌彙票。

(2)誌遠公司由於資金緊缺,於2009年10月8日持該票據到銀行貼現,貼現率為6%,貼現期為24天。

(3)2009年11月1日,上述票據到期,振華公司無力支付票款,貼現銀行向誌遠公司追索已貼現票據款項,款項已劃轉。

請根據上述業務編製會計分錄。

應收票據是在采用商業彙票結算方式下發生的。對於帶息應收票據應於期末按規定計提票據利息,並增加應收票據的賬麵餘額,借記“應收票據”賬戶,貸記“財務費用”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