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作者後記:關於我的,你的,我們的愛情(1 / 2)

我是從初一就開始看小說,小說裏描寫的各種各樣的愛情,都讓我好向往。

但是生活不是小說,哪有這麼多的碰巧和意外。

不能走在馬路上就能遇見一個拿著鑽戒想你求婚的總裁。

不能因為你津津有味的吃相和無限呆萌引起狂拽酷炫的CEO的關注。

不能覺得你上了大學就一定能夠遇見一個帥氣多金有才的豪門學長。

……

如果你相信,你就輸了。

也許少數是如同小說般夢幻,但我相信,絕大多數人的愛情並沒有那麼轟轟烈烈,蕩氣回腸。

平凡的,才是最長久的。

仔細算來,前前後後,我一共有過四個前男友,無現任。

第一個是在高一。高一才進學校,充滿了各種幻想,可是抵不過現實,長得漂亮的太多了,而我又長得不漂亮,甚至說,我自己都不大喜歡我自己,除了長得高,我好像就沒有優點了⊙﹏⊙,我自己都嫌棄我自己。但是第一任男朋友L是在高一下學期才開學的時候有的。他不帥,身高和我相差無幾,有點微胖,但是我就是喜歡他,雖然他不喜歡我。那個時候的戀愛,應該稱得上是早戀,所幸的是住校,不然我精明的老媽一定會把我的初戀掐死在萌芽狀態。我們沒有牽過手,沒有擁抱過,更沒有親吻過(現在我都還在後悔初吻怎麼沒給初戀),走在一起會心跳加速,打一把傘的時候我手都在抖,想起他來心都是甜蜜的。但這一段戀情隻走了一天,分手的原因,我已經不想細說了,傷心是必然的,我記得那晚上我還讓好朋友陪我去買了酒,可是隻喝了那麼一點點我就丟了,我覺得很苦,難以下咽,在宿舍坐了一會兒,自己帶著耳機跑到操場上走走,但前前後後全是偷偷談戀愛的孩子,頓時我覺得好傷心,蹲下來就開始哭。後來,我們還是沒能像小說裏寫得那樣死灰複燃,他不喜歡我,我知道,但是我好喜歡他,也隻有我知道。我還記得那時候為了他寫了好多日記,每篇都是傷心的調調。現在都還在。我想為什麼我一直都忘不掉他,估計是因為他是我付出心思最多的,我懷戀的不是十五歲那年我喜歡的他,而應該是當初那個單純喜歡,懵懵懂懂的自己。我想,我該感謝他,給了我看清自己的機會。

第二個也是在高一,並且,很狗血地是L的好朋友J,我覺得應該會有很多人覺得我有點故意或者犯賤了,我絕對沒有利用J來刺激L的想法,好吧,隻有一點點……J是在我失戀的時候冒出來的,平日裏絕對看不出來他的喜歡,那段時間失戀的心情難以平複,J又幾乎每晚打電話過來和我胡吹海說,我慢慢地開始走出失戀的陰影。直到有天晚上,他在電話裏告白,我都還不敢相信,覺得他在開玩笑。一連幾天他都不再打電話來,所以說,人骨子裏都是依賴性強的,當你養成一個習慣,又突然要你改掉這個習慣時,你會覺得很難。我就是這樣。J的體貼是我答應他的絕大部分原因,說實話,我並不是喜歡他,我隻是喜歡他給我的安全感。不得不說,J是個很懂女生的人,他會對你關懷備至,體貼入微,會哄人,會耍賴,我很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日子,絕大部分我們都是很開心的。我們也會吵架,也會提分手,也會和好。第一次戴情侶手鐲,第一次收到巧克力,第一次親吻(不要那麼邪惡,僅僅是嘴唇碰嘴唇),第一次牽手,第一次擁抱……如果說L是我潔白無瑕的初戀,那麼J給我的就是絢爛多彩的戀愛。J教會我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說,多交朋友,那麼當其中一個遠離你的時候,至少還有其他人能夠陪著你,J在教室陽台看著我因為和朋友鬧別扭抹眼淚時說。後來,因為種種原因,我們還是分手了,在即將滿100天的時候,不要問我為什麼記得這麼清楚,應該說女人對於數字都是敏感的。我從來不後悔,我相信,這對我對他都是好的,記住美好的,忘記不愉快的。

第三個是在我大二的時候,很狗血地成了電視劇,愛上男閨蜜。F是我從小到大的好朋友,我們認識整整16年多了,他是唯一一個陪我走到現在的男孩子。我們初中小學幼兒園都在一個班,我們玩笑打鬧,上高中後,我們在上下樓,他會記得在聖誕節的時候買德芙,會在光棍節的時候買棒棒糖,會在新年的時候送我暖手袋,會在生日的時候送我最喜歡的賈斯汀比伯的寫真集(那時候很喜歡那個男孩,可惜現在物是人非,比伯不再是原來那個單純美好的少年了),他還總是喜歡喊我豬……我們在別人調笑的目光中維持著我們純真的友誼。上大學後,他在TJ,我在SZ,我們又都是第一次離家那麼遠,所以惶恐不安,於是我們經常打電話,起碼一個星期煲一次電話粥,說彼此的事情,問問對方的情況,然後互相嘲笑。有一次,他在電話裏唱好久不見給我聽,站在寒風瑟瑟中接聽電話的我,淚流滿麵,長這麼大,第一次有人特地唱歌給我一個人聽。我經常會心情不好,偶爾哭的時候就打給他,他在電話那頭幹著急,詞不達意地安慰我。他喜歡出去旅遊,他說男生就該四處去走走,於是他去過很多地方,但是每到一個地方,他都會打電話給我說那邊的天氣和風景,我也養成出去旅遊一次就給他打一次電話的習慣。大一,他過生日的時候,我買了個LEVI'S的錢包郵給他,他至今還在用那個錢包……我們見麵的機會並不多,一年兩次,隻有放假才能見,但是大二上學期國慶節的時候他來SZ找我,我超級開心的,順便還有我的高中閨蜜也從YT過來,我們幾個人一起玩,F跟我同學不熟,隻聽我提到過,見了真人還有點尷尬,由於我的調和,他們也慢慢自然起來。自然到,我看到他們嬉戲打鬧心裏麵莫名其妙地堵得慌。是的,我吃醋了,明明知道他們在開玩笑,我還是不高興,我想我隻是占有欲在作祟。那次旅遊並不能稱得上愉快,因為我的心思完全不在上麵。很快就是光棍節,那天晚上,我跟F說了,我說我們能不能在一起,F沉默半天,答應了。我那一刻真的覺得整個人都輕快了。這種輕快隻維持到隔天晚上,F說他沒有戀愛的悸動,要不就算了吧。算了……我們分手後還是好朋友,因為,我們始終做不到丟下對方,明明我們那麼了解對方,明明我們做著所有男女朋友才會做的事情,但是終究還是走不到一起,很奇怪,對不對……原來不是喜歡就一定要在一起,相比於在一起,更長久地維係感情的方法,是陪伴。我們也許到最後都隻能這樣了,但是我們會一直走下去,以遠比愛情更親密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