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目光簡直是要殺人。
陳傑瑞翻了個白眼,又是這種不著調的威脅。
什麼後果自負啊,要你好看啊,這類威脅的話語,幾乎都成某些人的口頭禪了。
但是後果是什麼?怎麼好看?統統都不交代個清楚。
陳傑瑞覺得,如果是他威脅別人,肯定不會這麼說。
他得說實際的事情,例如砸你家玻璃,放你家胎氣,要不狠狠揍一頓。
聳了聳肩膀,陳傑瑞一臉的無所謂表情。
他已經對這種不著調的威脅免疫了,而且……
先前對方給他扛雷,怎麼也得給對方點麵子吧。
然而他的表情在韓子傑看來卻是慫了,害怕了。
不然為什麼不敢還嘴?為什麼不敢跟他言語交鋒?
一時間,韓子傑認為他已經看穿了對方,這就是個不如他的小子。
他的目光看向譚晶,說道:“譚晶,我知道你不喜歡我,但我相信我會用我的誠意打動你。即便你不喜歡我,我也喜歡你能找一個比我強的對象。而不是一個軟包。”
說著他炫耀的一拍身上西服,斜著頭看向陳傑瑞,說道;“小子,我給你交個底,我叫韓子傑,我爸是韓立,家裏有兩家工廠,一家古玩店,還有六間門麵房出租。我一個月零花錢有十萬,我的朋友遍布尚市各個地方。隻要我一個電話,隨隨便便就能喊來百十個兄弟。你呢,拿什麼跟我比!!”
所謂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
韓子傑自認為已經看穿了對方,就是一個普通人,不如他的人,自然要在家世、財富、身份、地位等角度打擊對方。
最好能做到不戰而屈人之兵,讓這小子乖乖的自己退讓,離開譚晶。
他相信,隻要將譚晶身邊的所有男人全部趕走,最終他自然能抱得美人歸。
很簡單的道理,不是嗎!
陳傑瑞翻了個白眼,對方的條件確實牛逼,在尚市也能算是上層人士。
但這關他屁事啊,他又不是他老子,又不是譚晶,更不是跟他相親的對象。何必跟他報家底,即便是炫耀,也炫耀的太沒檔次了吧。
所以陳傑瑞微微一笑,直接將他無視,拿起桌上茶杯,抿了一口。
這是譚晶的事情,雖然陳傑瑞心裏莫名對譚晶有種……不知道怎麼形容的感覺,總想要捉弄她,想將她冷漠的表情破壞,想看她氣急敗壞。
但到底還是交往不深的普通人,勉強算是剛認識的朋友。
交淺言深,不是朋友之道,陳傑瑞自然不會幫譚晶拿主意,隻需要在一邊看著就成。
當然,如果譚晶開口,他不介於將這人給打發走。
前提,是尊重譚晶的意願。
“韓誌傑,請你立馬給我離開,我這裏不歡迎你!”
譚晶深深吸了口氣,憤怒的胸膛起伏,指著大門口惱怒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