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子名義上有四支球隊,分別按照他們所在的方位叫東方、南林、西窪和北溝,別看名字起的很正式其實都是烏合,他們的足球曆史比我們晚了兩三年,完全是看到我們踢球他們看著有意思才開始玩兒的。
現在和我們交手的球隊就是大林子南部的南林隊,隊長叫才意。
麻湛河也來了,他不會踢球,他是來壓陣的主要是防備雙方打起來。
我中學的時候,才意比我高一年級,人也比我高一頭,見我們來了,這家夥像一隻懶惰的北極熊一樣走了過來。
“來了。”
“來了,你們的人準備好了?”
“馬上就可以開踢。”
三分鍾後我們就開始了入場。
我還裝腔作勢地發表了幾句演講,不外乎友誼第一、比賽第二,有什麼摩擦盡量克製我們是踢球不是踢人不是打架等等的廢話。
然後開球。
沒有裁判。
我們這兒要是打籃球,裁判一堆一堆的,隻要會打球誰都可以上去吹幾聲哨子,但是踢足球就白扯了,根本就沒人明白這個。所以,有什麼犯規的事兒我們都是在場上互相協商,協商好了比賽繼續,協商不好就有打仗的可能。
根據實力對比,南林隊根本就不是我們的對手,他們現在還處於人不分位置,哪有球往哪兒跑,逮著球往前就是一個大腳,也不管有沒有自己人的瞎蒙式踢法。而我們現在已經使場上的十一人有明確的分工,一個大概的陣型,能做出四到五腳的流暢傳遞。
另一個證明我們已經步入正規的就是頭球,我們的人幾乎個個都會頭球,而且還初步地掌握了頂球的方向,而他們球要是高過腦袋就瞪眼了,別說用頭頂,沒拿手去扒拉就已經是他們的進步了。
比賽的結果可想而知,上半場結束我們已經頭頂腳踢進了八個球,他們別說進球連一腳射門都沒有。
都是血氣方剛的年輕人,這種情況輸球的一方心裏自然憋屈,動作也越來越大。
下半場,我換下了幾個主力,並叮囑他們讓人家進兩個,一個不讓人家進一個是難看再就有發生群鬥的可能。
即便下半場我們讓了兩個球,最後還是發生了混戰,起因是一次很正常的合理衝撞,對方一名球員沒有搶到皮球便在我方球員身後飛起一腳。
戰事發生的快平息的也快,這主要是我和麻湛河壓陣,很快就分開了打在一起的人員。
比賽還有十多分鍾也不踢了,我和麻湛河告別後就帶著人回家。一路上大家沒有因為混戰而影響情緒不斷地說著比賽場的事兒。
我發現有一個想象很不好,隊員們的講話方式有點太奔放了,照著他們的意思他們就是閉著眼睛也能踢過對方。
這可不是一個好現象,我們可以蔑視對手但不能輕視對方,驕兵必敗這個道理我還是懂的。
不過我沒有糾正他們的錯誤,其實我心裏也是這麼想的。
我們在大林子又踢了兩天的球,當然以全勝的戰績結束了本地的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