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櫻的驚訝聲吸引了旁邊幾個小混混的注意。
這一群人,清一色的黃毛、紋身、嘴角帶著邪惡的笑,年輕而又輕浮。
作為一名刺客,早在這幾人注意到血櫻的時候,他們的一舉一動早已經落入了血櫻的法眼。
但血櫻並沒有放在心上,她現在心情很好,喝完紅酒,便往外麵走去。小城裏黃昏正好,夕陽無限,更是襯托出血櫻現在非常不錯的心情。
“真沒想到,擊破了雙中子星,毀滅死亡射線,錢小生竟然還能活下來。沒錯,絕對是他,冰嵐都和他在一起。”血櫻愜意地想著,她要去找他,不管他們能不能在一起,會不會履行約定,至少,她必須去見他一次。
血櫻走出俱樂部,那幾個黃毛小混混便尾隨出來,看著血櫻愜意婀娜地走在小路上,那曼妙的身姿更顯得玲瓏唯美,幾個人不由得嘖嘖稱讚起來。
“狂哥,這女人真不錯。”一個賊眉鼠目的家夥口水都快滴下來了。
“是不錯,走,狂哥帶你們開葷。”被稱作狂哥的人身材還算彪悍,一臉橫肉,臉上還綴著幾顆顯眼的青春痘,頭發同樣染黃,但還間或夾雜著紅色和紫色,看起來比其他幾人是威風不少。
幾人尾隨血櫻一路出城,周圍變得靜寂起來,荒蕪的郊野歸鳥迎著晚霞飛去。
血櫻察覺到有人跟蹤,頓住了腳步,回頭輕蔑地看著圍攏過來的五名小混混,眉頭輕佻:“你們想幹什麼?”
“幹什麼?幹你!嘿嘿嘿嘿。”
“哈哈哈哈。”小混混們肆無忌憚地淫笑著。在他們眼裏,這麼個柔弱的女人,還不是手到擒來?
嗬嗬,血櫻輕蔑地笑了,這天底下,就是有這麼一群不知死活的家夥。
“趁我現在心情不錯,奉勸你們趕緊走,否則……可不要怪我不客氣。”血櫻什麼場麵沒見過,這種不入流的小混混,她當真不放在眼裏。
“嘖嘖,這小脾氣,我喜歡。”被稱作狂哥的家夥走過來,調戲地伸手就往血櫻身上摸,血櫻反應何其之快,伸手扼住他的手腕,稍一用力,便疼得他呲牙咧嘴。
狂哥吃痛,大汗淋漓,這手法,實在快到了極致,四兩撥千斤,輕而易舉就拿住了他的軟肋。
“對……對不起,姑娘,我錯了,求您高抬貴手,饒我一次。”狂哥頓時不狂了,可憐兮兮地哀求道。
血櫻心情好,也懶得沾血光,便不屑地鬆了手。
哪知她剛一鬆手,那狂哥突然抬起左手,按了一下瓶子,一股刺鼻的氣味噴出,血櫻立即反應過來,但是還沒來得及屏住呼吸,那迷藥已然擴散到體內,發揮了藥力。
血櫻但覺渾身軟弱無力,視線也變得模模糊糊起來。
狂哥一把扶住她的水蛇腰,將她抱在了懷裏,血櫻極力抵觸,奈何力不從心,隻聽到那小混混奸猾的笑聲。
“反抗啊?怎麼不反抗了?哈哈哈,被狂哥我看中的小白兔,哪裏有能跑掉的?來,讓我親親你的小嘴。”狂哥伸著那張醜陋的嘴臉便往血櫻臉上吻去,血櫻渾渾噩噩中拚命地從腰間拖出一把匕首,刺向狂哥的肋部。
可惜,由於力氣不夠,這一刀根本沒刺進去,隻不過是嚇了狂哥一跳,鬆開了她。
血櫻掙脫狂哥,踉蹌地想跑,可那幾個小混混用走的都能跟上她,發出一陣陣的嘲笑:“跑啊,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大哥也要把你抓回來,等哥哥享受完了,再讓你好好伺候伺候我這幾個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