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縣治,依山而起,大街小巷共有十二條,分別以巫山十二峰命名。治內古意盎然,數千年來,有無數神跡流傳不息,鄉民世世奉祀,不敢怠慢,這其中,最為鄉民所重的祭祀,莫過於藥王廟與巫女祠。

藥王廟在縣城之西鬆巒街的盡頭,巴地巫醫不分,廟裏的神巫也即神醫。鄉民無知,籠統而言,一概稱為藥王,立廟祭祀,歲時供奉,遇有大病,更是虔誠叩拜,焚香許願。

巫女祠在縣城之東起雲街的盡頭,所祭之神,鄉民稱為巫山之女或曰巫山小女。至於這巫女究竟是何人,鄉民同樣含混不清。巫女祠的前身,原是楚國祭祀高媒之地,看起來這巫女似是主掌世人婚姻的神,也即女媧。但此後楚人祭祀出沒無常的諸多女神如梅山娘娘、花林娘娘,往往也都在此地,巫女祠由此竟成了巴蜀湘楚之民祭祀各方女神的聖地。

巫山縣因為有了這香火繁盛的兩大祠廟,雖然僻處深山,仍是人煙輻輳,當地特產之藥材如烏桕、生漆、梨子等由此得以流販各地。當地居民往往隻須坐收客棧與貨棧的租金,便可得到豐裕的收入,是以家給人足,悠閑自在。

論理,巫山縣每年歲入豐厚,百姓富足,巫山縣令應是頭等好差。

但是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

曆任巫山縣令,最頭疼的經,便是為巫山縣帶來滾滾財源的藥王廟與巫女祠。

常言道,一山不容二虎。這句話的真假沒有人求證過,但是看起來一城不容二神倒是千真萬確的。巫山縣沒有天下縣城都應有的城隍廟,想來城隍在此處也安身不下。

藥王與巫女,沒有一個是好惹的啊。

主持藥王廟日常事務的廟祝,當地鄉民稱為端公,若有祈求,先訴於端公,端公轉訴給人間藥王——巫山十二峰弟子中的鬆巒峰弟子,自會有所回答。

主持巫女祠日常事務的道姑,當地鄉民稱為師婆,若有祈求,先訴師婆,師婆轉訴給人間巫女——巫山十二峰弟子中的起雲峰弟子,方能回應。

刻薄人私下裏稱為“巫山十二瘋”的巫山十二峰弟子,往往性情古怪,行事隨心所欲,本就是些禍端。再加上對他們視若神明的愚昧鄉民……巫山縣令的頭還真不是一般的疼啊!

每年春節,四方鄉民前來祭祀之際,也是巫山縣令如臨大敵、頭疼欲裂之時。

熱鬧非凡的祭祀,不知何時,轉眼間便會演變成兩派人的群毆,甚至於派出去彈壓的衙役,也會因為立場不同而忘乎所以地參與群毆。神宗年間的一次祭祀,死傷太多,事情鬧得也忒大了,一位宮廷畫師適逢其會,將當時慘狀繪成一幅《巫山血祭圖》,上呈官家,朝堂為之震動。其時王安石當政,考察官員又甚是嚴格,巫山縣令恐懼之下,請示朝廷暫停一年祭祀。但是祭祀之風,綿延數千年,豈是一紙詔令能夠禁得住的?一時間民怨沸騰,加之四方來客絕跡,稅收劇減,於是第三年便不得不開禁。一禁一放,威嚴盡失,鄉民越發視朝廷詔令為無物,此後便是想禁也禁不住了。

至徽宗年間,這群毆之風,竟是越演越烈。時任巫山縣令的,原是閩中名士,枉有文名,對此亂象,卻無法可想,隻有掛冠求去,寧可降職也要調往他處。

其時一年一度的歲末祭祀就將到來,朝廷詔令下來,著任巴東縣令尚未期滿的朱逢春,轉調巫山縣令,不須再入京述職。原巴東縣令的職守,也暫時由他署理,直到新縣令到職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