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 案中案(3)(2 / 2)

是繡花接到這個電話以後,當天省城省廳就派車把他送到了紅花縣公安局。

那個公安局的領導趕緊就贏了出來,這個事情給史隊長您添麻煩啦,我們真的不敢擅自做主。

小女孩你們暫時怎麼安排的?我們暫時也沒有交給派出所,民政局,而是由我們局裏的一個女民警帶回家了,暫時撫養著。

這個錢呢,暫時於還不能動。

這件事情你們做對了。

這個事情。可能還是比較容易辦的,我們有兩個辦法看看能不能對上後也把那宇宙線的公公安局那邊的張博和秦槐智捷個貸到這邊來,讓他們隻認氣候的現場。

唉,讓駕駛員到現場去指認一下,看看兩個人隻認得是不是同一車次惑。

若是同一起斥候這個問題就能斷定他們雖然不是親身的,但是還畢竟也算個養女吧。

連忙說好好好,我們現在就聯係這個駕駛員,現在也還在我們群裏呢。

費的錢他賠了嗎?

但已經賠了,按照文件的規定,駕駛員應該賠18萬,但是他實在沒有錢了,也借不到錢了,最後呢就是賠了15萬。

這個賠多賠少我是不管的。你們該決定就怎麼決定,現在就要確定這個小女孩的身份。

哎,我既然來了,我就要把這個男人的身份給找出來,他到底是什麼地方的人。

大概等了有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這無線就把七張博和情懷送了過來,讓他們隻認那個車禍現場,就是他們偷小孩的現場。

雖然過去了三個月時間,他們必定是在現場到車禍現場偷走那個小孩的,所以他們還是記憶猶新的。

公安局的人就把他插過多帶到了那個政治的附近,然後就由他們兩個人找那個現場。

來也還不錯,兩個人到那兒就找到了當時的現場。這就把那個司機又帶到了那個車禍的現場指認的位置呢?隻認的位置基本上是差不多,因此就可以斷定。而且在那個位置也隻發生過一次,是和。

這麼說來孩子是在車禍現場被偷走是可以肯定的,第二個這個小孩於這個男的肯定有一定的撫養關係。

那個司機,那個章寶和·秦淮·被帶走之後,,時秀華就對紅華縣的公安局長長說:“我們現在開始倒查,查查這個男的具體身份,查查他從哪裏來?”

局長心裏一肚子不高興,要是能查到,早就查到了,根本等不到現在,但是,人家是省廳的專家,說出來的話不敢不聽不是?不得不問一聲:“時隊長,這要怎麼查?”

“用耳朵聽聲音,用鼻子聞氣味,用眼睛看痕跡。那個男人既然死在這裏,肯定不是從天上掉下來不是?”

公安局長有些糊塗了,真的不知道如何查起。動用狼狗也聞不到氣味呀,發生車禍到現在已經三個多月了,什麼痕跡也沒有了?這怎麼查?

“局長,怎麼查就不是你管的事了,你就是派人派車跟著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