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章 自釀苦果自己嚐(1)(2 / 2)

金霞被公安局局長這麼一說以才冷靜下來,似乎還有點不好意思的樣子,但是他想一想還是說明了當時的情況。

好吧,你們別再催我了,讓我想一想這個事情發生前後。孩子去了哪裏?我盡可能想的比較周到一點。

我媽在心裏恨了一下,這個女人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人。假如弟弟真的找不回來了,被人撕票了。我看你還有臉和活在這個世上嗎?

短時間別的姓氏沒用,一門心思就是要如何打官司,如何獲得那些文沃寶貝。

不管弟弟的情況啦,如果不是這樣的情況,弟弟也不會丟的,也不會被人綁架的。女人呐,還不認為自己不知什麼樣聰明的。

金霞自己經過自己的思考說出了下麵的一些話。我們是一家三口人在這裏吃飯的。過飯的人吃過飯的時候差不多是一點鍾左右。

一直在這裏玩一每晚到別處去。在一點半鍾左右的時候,孩子就告訴我說,媽媽我到院子裏去玩一玩。

我我就告訴他不要走的太遠。記得隨時過來,回來跟爸爸媽媽說一下。不要貪玩知道嗎?尤其是不能玩水。

這樣孩子就出去了,出去玩大概頂到兩點半鍾的時候,我到院子裏去找一趟就沒有找到,我還認為。孩子是不是到院子外麵去玩啦?一時貪玩沒有回來,我依舊沒有上心。

我知道我找了一圈沒有找到,我又站在門口喊了一會呀,也沒有人回答我。

一個小女孩跑過來告訴我說,阿姨我們看到。時鍾被一個叔叔帶走啦。

叔叔帶走啦,這個人常來嗎?這個小女孩搖搖頭,反正我們不認識他具體是什麼時候來的,我們還真不知道呢。

這個就沒有辦法啦。喲!大概有兩個小時這樣,那邊電話就打來啦,他說孩子在他手裏要我們給他30萬塊錢。

立馬就把三十萬塊錢交給他呀,時鍾的命是越來越重要啦。交遲了,隻怕小命難保。

又總結了一下,說了兩條,主要就是十二點。小弟弟是吃過飯在家玩一會,大概在12點半鍾這樣子,他就出去玩啦。

我們就從這個是二點半開始查起之前的事情,我們暫時不管啦,也不要選問他啦。他也說不出什麼來

時秀華就握緊了。時秀華就握緊了口袋裏麵的夜明珠,輕輕的說了一句,別人都是聽不見聽不懂的。他就說給我顯現12點半之後的影響。我們就從這兒開始找。

時秀華看到。一個小孩子從院子裏走了出去。步伐就慢慢的跟著這個小孩。沒人的地方,一邊就是冷冷清清,一邊又是紅花。跟蹤這個周期一直的是在榮軍所大院子的裏。

那幾個小孩跟他一塊啊玩耍。他們說什麼?也自己也不知道。哪個小護士會去裁剪這些東西來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