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吳勝利想了一會兒,又抬起頭:“不瞞你們說,我的兒子也是被我賣啦。”
你的歲數已經大了,蠻久沒有一點考慮呢?你就不應該賣孩子了吧?為什麼還把孩子賣了呢?這樣子做對你有什麼好處呢?這是犯法的,吳勝利,你醒醒好嗎?
吳勝利簡直不要臉,他說,我的優點好處還很多的呢,你們不要把我說的一無是處,實際上,我也不想賣孩子,不是沒有辦法嗎?那時候仗著朋友義氣,我去幫人打架啦。結果呢,把人家打殘了,住院了,一下子花了好幾萬。人家就要湊錢跟人家這個家夥治傷啊,要不然人家一告,我還不去坐牢嗎?這個就沒有辦法了,自己手裏有沒有什麼錢,隻能打孩子的主意啦。
為了朋友賣孩子,這個賬還有這麼算的,真的是長知識了,
我就把這個孩子找了一家沒有孩子的人家。我就跟他們講多了,我也不要因為我打傷人了,要付醫療費就是1萬塊錢,你們賣這個孩子,我隻要1萬塊錢,孩子就歸你們啦,以後我也絕對不會來認孩子的。
記錄的警察插了一句:“你也不配認孩子,你是畜生,不是父親。”
說句老實話,還挺老實挺好的。我就要1000塊,他們卻給我12000塊。
手裏到還有一點結餘了,又夠請朋友們喝酒喝幾次了。
老婆發現兒子沒有回來。到哪去了呢?就找我要孩子,孩子被你抱到哪去了呢?你不是說交個誰帶帶馬上就送回家了嗎?怎麼都兩天了我沒見我的兒子啊?
那有辦法我就刪了個謊,那天抱出去兒子怎麼失蹤啦?
你那裏為什麼不告訴我呀?老婆就發火了?我們應該早一點報警,早一點把兒子找到呀。
話什麼話也不要說了,我們就趕緊找孩子吧,說別的也沒有用啦。
女人認為我真的沒有把孩子賣掉,還是孩子真的是失蹤了或者被人拐走啦。我們就開始啦。尋找兒子的過開行動。賣到什麼地方我知道啊,帶著老婆找我就得找別的地方啊,那個地方是絕對不能去的,所以這樣一找就找了三個月。
你就不高興啦,這樣找下去,我這青春都白白給你浪費啦。在一天照孩子的過程當中,我就把我的老婆推到河裏去啦。這第二個老婆也被淹死啦,我自己下去。脫衣服下去,等它淹死了以後才下去把它撈上來,然後有人幫我報了警。
我錄口供的時候,我就告訴警察我的兒子失蹤啦,我們兩口子已經找了三個月沒有見到兒子。所以呢,老婆一直想不開就跳河死掉啦。我是藝人也改下去,老了幹老到的時候他已經死了,實在是沒有辦法。
最後進這個派出所就給了我一個結論,我的老婆屬於。自尋短見。
老丈人家也沒有找我的麻煩,他們因為真的不知道他的閨女是被我推下河去的。
至和我真的是不敢結婚啦,兩次老婆都死掉了,兩次孩子都給我賣掉啦。我自己覺得還是自己混的好。水質到家裏的媽媽父親就不同意,一定要在我結婚,在我18歲那年正好趕上人口28歲那年正好趕上人口普查,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