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 悔恨(1 / 2)

第三百一十五章

劉淑芬怎麼也想不到,自己會因為一把鑰匙被留在了派出所,而且短時間想離開派出所,幾乎沒有可能。劉淑芬有些傷心,以前會說,反目成仇,真的不是瞎說的,自己跟安之與戀愛不成,現在就是這個樣子呀,

安之與對自己要是有一絲感情,也不會懷疑我劉淑芬的,這個安之與真的就是人渣。差一點摔死自己不說,現在又來誣陷自己,這是完全想把我置於死地呀。安之與啊安之與,枉我曾經對你付出一片真情,你就算沒有感情,也不該來誣陷我呀。

這次來到派出所,完全是杜撰的,自己怎麼想,就定了自己什麼罪,這世道還有公平嗎?派出所的意見看似很簡單,其實就是一個套路。要我劉淑芬證明10月16號那天不在犯罪現場。真的很難呀。

10月16號到現在,這都有兩個月過去啦,那一天也不是什麼特殊的日子。怎麼可能記得那一天的事情呢?要不是自己受傷,還有個寫日記的習慣真的能知道,10月16號那天隻是幹什麼的,現在不知道能不能想起來。

就是想起來也難呀,還得要有證明人呀,我要是誰不出個丁卯來,自己就脫不了幹係了,唉,劉淑芬歎了口氣,自己的命,怎麼就這樣苦啊。隻是休學一年,如果出不去了,這個大學就上不成了,

如果這次真的不能證明自己,就得坐牢,這就是一輩子的汙點,想清白就沒門了。

八月初,自己就被安之與摔傷了,就在醫院住了兩個星期,就是就回家養傷了,八月九月以上幾個有自己都在養身體,根本連床也沒有下,隻到了十月份自己確實能走動了就下床。下床來走一走。

現在突然要求讓他記中10月16號那天是幹什麼的?她怎麼也想不起來這件事情啊?這一段時間基本上自己都是在家中。種下的地裏幫助幫爹媽幹點輕鬆的農活,別的也沒做什麼事,怎麼能找人證明呢?

現在的問題就是你沒有辦法證明你那天沒有到過省城,或者說沒有到過。那你至於的家你就沒有辦法。消除這個嫌疑。

和父親告別的時候,例如說分隻有囑咐自己的父親,你回家以後你和媽媽好好想一想,11月16號那天我是幹什麼的?有人能證明這個要把這事講出來,我就可以恢複自由啦。

反正我也沒有做什麼虧心事,我也不怕他們查。就是製作是家人,我暫時要恢複,沒有辦法恢複自由了。

一天我也在想一想,看看能不能想起10月16號那天幹什麼的。

你們爹媽在家實在是想不出來了,看看能不能拖個關係找找有些相關的人,能把我幫助我們解決這個問題,我出去以後就是做牛做馬也要感謝他們。

我和你媽媽都是死老百姓,隻是早出晚歸。白天在地裏幹活,晚上在家中睡覺。別的事什麼也沒有幹過,你到你讓我們到哪兒去找有本事的人呢?這件事情一般人正海真的海。飯不成這件事情。

是的,你們確實是很難找到能幫助我的人,我隻能跟你提個醒,不知道能不能找到這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