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
陽群芳有些不好意思,禮貌而不失尷尬的笑笑,說道:“他們不知道,你還不知道嗎,我那實力全都是虛的,真當上社長說不定哪天就不攻自破了,我可不想到時候丟人。而且那是跆拳道社,我的跆拳道就是個半桶水,怎麼能忝著去當人家的社長啊?”
“說到底還不是不喜歡攬責任在身上,你本來也不是適合做領軍者的人。”林立伸手撥弄著她散開頭發重新紮起的馬尾辮,撥弄得頗有興致,或許是沒頭發的人,對長頭發情不自禁的想親近。
少女小手背在身後,蹦蹦跳跳的,被真元滋養過的身體,精力還未用盡,比幾位吃完飯就想睡覺的學長,多了太多活力。
“你還挺了解我呢。”
“嗯,是吧。”
林立語調忽然變低,然後停下腳步,望著庭前仍亮著燈的三層大別墅。不知不覺走到地方了,這是陽老爺子的別墅,偏西那處小山坳往前幾十米,便是他自己家,家人和結義大哥一家應該是已經睡下了。
“你現在就要走嗎?”
陽群芳一直沒問這件事,或者是不敢去問,刻意回避著,但現在似乎回避不了了。
離別的滋味本就很不好受,昨晚道了別,今天又看到喜歡的人,驚喜自然是驚喜,但驚喜完了,恐怕是更深的失落。
林立將手掌放上被山風吹得微涼的細膩臉頰,沉聲道:“其實想老老實實坐在下邊看你,不打算和你相見的,但我想,你應該希望見到我,就像我希望跟你打招呼一樣。”
陽群芳點點頭:“嗯嗯!再看到你真的很開心,我今天都想收拾行李去江陰城找你來著,可是很快就要開學了。”
林立聽出了語無倫次的感覺,心裏有種說不出來的酸楚。
本以為自己對別離已然無感了,畢竟十年生離無異於死別,他都能堅持過來,可原來小別也很紮心。
“快進去吧,該睡覺了。”
“好的。”
不再有多的話語,陽群芳轉身朝別墅走去,叫白羆的護院狗衝出狗屋,趴在柵欄上甩著尾巴歡迎小女主人。
林立伸手摸了摸鼻尖,手上還有頭發的香味,也轉過身,不繼續看那道似乎很輕鬆的纖瘦背影。
現在就出發的話,淩晨三點就能到龍虎山,不過在那之前,他得先拾掇幾個嘍囉。
富人住別墅,大抵繞不過兩個原因,膚淺點的想顯擺,實際些的則是圖個住著舒服,比城裏的樓要寧靜許多。
現代的都市人總在追求所謂的田園牧歌,買棟別墅,雖然離世外桃源還很遠,但總算是在繁華喧鬧中,辟得一席靜地。
鎣山的樓王別墅勝在海拔夠高,山下的吵鬧傳不到山上來,不過直線距離卻離鬧市區並不遠,所以當淩晨十二點,整座城市都還未入眠的時候,鎣山上各處也仍然照著明燈,不會影響早睡的住戶,也不至於讓晚睡的人到了戶外就隻能摸黑。
林立眼神凜然望向身後的一座假山,這幫人從他們離開體育館便一直跟蹤,等他們聚餐結束,又從何記柴火雞追來湯臣一品。
跟蹤毫無技術可言,應當不是專業人士,這也是他讓對方活到現在的原因。
“滾出來!”
神識掃過,幾張腫脹難堪的臉龐印入腦海,十個人,林立認出來了,其中一人赫然便是比賽時找陽群芳搭訕,然後挑釁何晟銘,被一百多個保安圍毆的宋城小青年。
其餘九個,自然便是跟他一起付出把妹代價的難兄難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