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林大少當年可是十裏八村最混蛋的二世祖,聲名遠播,附近幾座城但凡有點見識的,誰沒聽過他林立的名字?
就連故鄉遠在齊城的楚荷,初次見他都要露出一副久仰久仰的表情,論當紈絝,西北六城這些膏粱子弟都得管他叫聲小師父。
楚荷說的話,雖然自己心裏沒有那層意思,但聽起來還是很像對著烏龜罵王八。
“你跟他們不一樣。”她解釋道。
“哪裏不一樣?我八歲的時候就把女老師摁在地上脫她褲子了,那是我去學校最大的樂趣之一,他們那會兒最多欺負欺負同學。”
林立問道。
脫女老師褲子這事兒,也是他當年的光輝傳說,並不隻有偶然一次,而是發生過很多次。
因為他那時候很胖,小學課本裏又總有許多小動物,每當漂亮的老師小姐姐念到‘小豬’兩個字,他當場就會暴走,但到底因為什麼至今沒人知道。
林立嘴角不禁浮起一抹懷念的賤笑,現在想起來,童年時光還真是無憂無慮又歡樂短暫。
楚荷略有錯愕,那個傳說當年其實傳到齊城了,甚至她年幼時對壞孩子的定義,就是以林家少爺為原型的小魔王,那才叫真的橫行霸道,比現在所謂的熊孩子可要可恨多了。
原以為那隻是兒時不懂事所致,難免脾性頑劣,等到長大了心穩了,自然便不會再亂來。
可當她看到林立嘴角那抹笑容時,發現並不是,有些人天生就是邪惡多過善良的。
無語幾秒後,高冷的漂亮老板清醒過來,說道:“那你跟他們也不一樣!”
麵對她的固執,林立笑容依然停留在臉上,同樣一句說辭當然要用同樣一個問題來質疑:“哪裏不一樣?”
楚荷猶豫了一會兒,莫名有些臉紅:“你比他們都帥。”
……
由於多民族混居的原因,元城的城市建築具有很別致的異域風情,走在街頭,雖然輝煌繁華遠遠不及唐城,環境保護得也不好,甚至有時候吹風不能張嘴說話,不然沙子會吹進嘴裏。
但不可否認的是,單從風景上來講,這座城市很美,或者說每一座城市,都縈繞著它本身獨特的美感,那種美是別處不可替代和類似的。
林立並沒有用很多的時間來欣賞元城,不是他沒興趣,而是來不及。
從楚荷走進第一家服裝店開始,兩人之間的氣氛便不再是小清新的靜謐感覺,取而代之的,是奔忙。
出自豪門的楚家大小姐,並未丟失掉女性自古以來的性別天賦——巨能逛。
她們平時或許不喜歡走路,然而一旦逛起街來,林黛玉瞬間化身孫二娘,生猛得不行。
男人?
嗬嗬,在這種時候,男人又算什麼?弱鳥罷了。
整整兩個小時,楚荷的步伐就沒一會兒慢下來過,林立默默跟在後頭,自然而然地擔起了拎包的紳士責任,看著她神采奕奕,不禁一邊走一邊嘖嘖稱奇,這腿腳,不去飯店當跑堂服務員都屈才了。
估計甩出八條街的說法,就是古代哪位夫子陪老婆逛街逛出來的人生體會。
楚荷走的是真的快,腳下六厘米的高跟鞋,似乎完全不能成為阻礙她前進的理由,遇山開路遇水搭橋,上樓的時候嫌電梯慢,都是拎起半截裙子純步行爬樓梯,好一個巾幗不讓須眉的架勢,也算與女強人的身份完美對號。
她走樓梯,小跟班林立當然也要放棄電梯,追逐著美女的步伐,心想也就是自己這完美洗髓的肉身,才能經得起如此的折騰,倘若是換作其他男人,這會兒恐怕已經廢了八成了。
林立看了看時間,問楚荷:“那邊的酒會差不多該開始了,咱現在不過去麼?”
楚荷正盯著一排當季的手工草帽,杏花眸子來回抉擇,手指節頂住下巴,說道:“現在過去的話也隻是推杯換盞,我們跟元城本地的人又不說,去了也是受冷落,而且說心裏話,我不太喜歡那種場合,等酒喝得差不多了再過去吧。”
林立乖乖點頭,安分地繼續做著拎包奴。
原本他叫個美女的初衷是讓她陪自己出來散步,結果沒散兩步,變成了自己陪她購物,不過這種事並不值得介意,反正佳人在側,做什麼都是愜意的。
最後在一排手編草帽裏,楚荷選出了兩個,一個女款一個男款,纖纖素手將男款草帽扣在林立頭頂,笑靨如花:“嗯,挺符合你的氣質的,休閑而不失穩重。”
林立取下那頂帽子打量幾眼,柊樹葉編織的,綠油油的色澤很有大自然的氣息:“我覺得自己可能不是很中意這個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