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風叫他到軍隊去,在軍隊裏有飯吃,有事做,為國家做點貢獻力量啊!
淩鳳感到這主意非常好,和自己的哥哥又重逢了,有哥照顧自己。可是,她又怕橄楨不答應跟自己的哥哥走,要是那樣的話,還不如跟著橄楨流浪,過著自由的生活。她拉著橄楨的手說:“我兩邊都不想得罪,你是我的最信任的朋友,我不想沒有你,你去哪,我都跟著你,你是我生命中的光環,我離不開你!”
橄楨瞥她一眼說:“你和你哥重逢了,應該跟他在一起,有他照顧你啊,跟著我幹嗎,我不能照顧你一輩子啊!況且,國難當頭,我更沒時間照顧你的了,還是回到你哥的身邊吧!”
“討厭,就想把我推掉了!”她擰開臉去。
淩風知道妹妹任性,說不定她已經愛上了這個小夥子,跟著他闖蕩江湖,扛槍打鬼子,這也是英雄好漢啊!他叫橄楨為了自己的妹妹,要他暫時的參加他們的隊伍,讓吾妹跟著自己的部隊,好讓當哥的照顧她一會。
橄楨不想為難他們兄妹相認團聚,隻好說暫時到他的部隊去。
小二也想參軍,叫上橄楨幫他說幾句。
淩風看到小二是個熱血沸騰的好青年,爽快答應他參軍入伍,做自己的勤務員。
淩鳳對小二說道:“到了部隊,要服從需要,要聽話,有什麼困難,就和我哥說。”她轉身又對哥說:“小二是我的朋友,他到了你的部隊當兵,你要照顧好他的生活,他是個孤兒。”
“哥答應你,一定帶好你的朋友小二,哥也高興,今天能在這兒和小妹重逢,還帶來兩個青年加入我的部隊。”
淩鳳對哥哥說:“現在,我和橄楨回去要東西,回到再跟你們走吧!”
淩風命令隨從叫上幾個兄弟跟他們去取東西回來。
橄楨說不用了,給兩匹馬就行了。但淩風不放心,還是要幾個兄弟跟著妥當些,這樣大家相互有個照應。
淩鳳騎著馬先溜一會兒,對橄楨說:“你等我一下,我溜一會馬兒。”
橄楨背好自己的簡單行李和那幾個營長的兄弟等著淩鳳溜馬。
路上,看到有兩隻野兔蹦跳著閃過,橄楨毫不猶豫甩手“啪啪”兩槍,一個兄弟騎著馬趕去看看,結果撿到兩隻肥大的野兔回來,他當大家的麵說:“今晚有好的菜了,也該補補身體了。”
他們一路溜馬,一路跑馬比賽,橄楨不想當他們的麵出風頭,對自己低調點。
淩鳳遠遠見不到橄楨,生怕自己離他太遠,擔心找不到他,隻好又溜著馬回來,說:“你怎麼不溜馬啊,大家都很高興去溜馬。”
“不感興趣,你們去溜吧,陪著我幹嗎?”
“不,我跟著你!”
“哎,到了部隊,少點跟你哥說我們的事,我不想讓大家知道我們是狙擊手,否則傳到鬼子的耳朵,這支部隊恐怕就要給鬼子當成肉中刺,知道不知道?”
“就說打槍的總該行吧!”
他們回到了部隊,兄弟們把那兩個野兔拿到食堂,老班長看到這麼肥大的野兔,就問道:“是誰打的,槍法這麼準?”
“是營長的朋友!”
營長交給隨從任務,給自己小妹一個單間,特地的給橄楨另一單間。
橄想很少去淩鳳的宿舍,都是淩鳳常來他的營地,要麼一起去打槍,要麼一起去練武。
營長對橄楨的為人很讚賞,覺得他的背後有著不可告人的秘密。他有裏借口找小妹一起吃飯,一起聊天,都趁小妹不防備的狀態下,過問橄楨的一些情況,小妹總是回避不答,隻對哥笑,或說別的事情。
當哥的關心自己小妹也是很正常的,有天,他問小妹,說:“你喜歡不喜歡那個橄楨啊,我總覺得他不可告人的秘密,深藏不露,他一定是個身懷絕技的人,他的功夫很了得。就他在茶樓的時候,伸手非凡,幾個漢奸都被他下手之快,子彈穿過眉心。就憑這點來看,你是怎樣遇上他的,能告訴哥哥嗎?”
小妹也不知道是怎樣遇上他的,可能和他接觸時間太長了吧,幾乎沒這感覺,隻知道天天能在一起開心就行了。
淩鳳伸手拍了哥哥的肩膀說:“哦,是有幾個鬼子的便衣追殺我,我往樹林方向奔跑,好像在一個叢林中,那個橄楨不知從哪兒跑了出來,攔住了那幫鬼子,結果把那些鬼子給收拾掉了,他找山藥幫我處理了槍傷,還找藥幫我治痊傷口,天天給我捕捉美味野獸來補身體,還教我打槍,我和他也一起東奔西跑,一路上也殺好過幾個鬼子和狗漢奸呢!”
淩鳳就是沒有提到自己和橄楨是個狙擊手。因為橄楨曾經對她叮囑過的話,少給親哥哥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