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無法牽著你的手,但我會握著你的心

——“無肢勇士”尼克·胡哲結婚了!

“曾經有一個小男孩瞪大眼睛打量了我很久,最後終於吐出一句:‘你總算還有一個頭。’”——這是尼克·胡哲在他演講時必講的一個小插曲。隻要看一眼尼克,你就會立刻明白為什麼小男孩會這麼說,進而感歎為什麼上帝要創造這樣的生命。

他打出生時就沒有四肢,隻有軀幹和頭,就像一尊殘破的雕像。

他的模樣甚至連他的父母都無法接受,直到半年後,他的媽媽才敢抱他,逗他玩耍。

殘酷的命運毫無理由地奪去了他的四肢,他不能走路,不能拿東西,連吃飯、上廁所這種事都要依賴別人。

“我能做什麼工作?誰會雇用我?對大部分的工作來說,雇用我等於還得雇用第二個人來協助我做我該做的事——誰會用兩份薪水請人來做一個人的工作?”

絕望至極的他曾經把頭沉在浴缸的水中,試圖淹死自己。

在最後一刻,他腦海中浮現出父母在他墳墓前哭泣的樣子,於是他又翻過身來,深深地吸了一口氣,自語道:“我辦不到。”

上學的第一天,他就被十二個同學嘲笑。在放學回家的路上,他想:“如果還有第十三個人嘲笑我,我就不活了。”沒過多久,一個小女孩叫住了他。尼克想:“這下完了!”誰知那個女孩說:“嗨!尼克,我隻想告訴你,你今天看來很好啊。”

他怕白天,也怕黑夜;怕眾人圍觀的熱鬧,也怕形單影隻的孤獨。暗夜裏,他流著淚問上帝:“是我的父母做錯了什麼嗎?是我前世犯了罪嗎?為什麼偏偏是我生來沒手沒腳?”

靈魂深處,他聽到了耶穌的回應:“不是你父母做錯了什麼,也不是你犯了罪,隻是要在你的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

終於,一種從未體驗過的平靜掃過他的心頭,他如嬰兒般慢慢地睜開雙眼,重新去認識這個世界。

他想學電腦,父親就教他打字,他打字的速度達到每分鍾43字節。

他喜歡水中的感覺,父親就把他放入遊泳池,他開始在水上學漂浮,後來竟學會了遊泳。

他也可以利用特殊的裝置,自己刷牙、梳頭、洗臉、做飯,他喜歡連跑帶跳地爬樓梯,喜歡潛水、衝浪,喜歡高台跳水、開水上摩托艇。在夏威夷衝浪時,他可以在衝浪板上完成360度旋轉,他因此登上了《衝浪客》雜誌的封麵。他喜歡踢足球,還喜歡打高爾夫球,他喜歡各種各樣的運動。

他秉持著一個基督徒的信仰,告誡自己永遠不要放棄。他雖然沒有健全的四肢,但是有一副好口才,和一個聰明的大腦。他用無比輕鬆的語調來調侃自己的經曆,終於變得越來越自信。他做到了絕大多數普通人無法做到的事:他成了一名全球知名的勵誌演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