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夏的律法,是其他國家抨擊炎夏的有力武器,在處處宣揚平等的現代,炎夏的各種法律還像封建的出土文物一樣,維護著等級製度。
炎夏賦予各大家族的特權實在是太廣泛,似乎根本無法約束到大家族的成員,炎夏憲法當中有:“千人以上發起,全民投票,半數以上通過,可更換士家、氏族。”這樣的條款,卻從來沒有任何一個家族被替換掉。
不過是個看上去平等的擺設。不少平民看到這條憲法內容的時候都會笑笑,不會當真。
事實上,四家十三族中,除了四大士家和王族未曾大幅度替換,剩下的十二家都經過了數次族內換血,這才保證了家族的傳承。
和寧家一樣的內部競爭上崗機製,在各個家族內部都有,宗家不行了,分家換上去。
羋溫如出身王族,是唯一沒有經過換血的氏族,因為王族和士家一樣,有著比律法嚴苛數倍的族規。
王族族規規定:羋氏理政,不得幹涉別族內務,否則視為手長,刑斷手。
羋溫如還是很珍惜自己的肢體的,當初也不知道怎麼就稀裏糊塗地在這檔事上插手了。
第一次有人對羋溫如說知道她攙和了寧玖的除族事件,她緊張得不能自已,最終和對方什麼都沒談成,回家後想清楚了,即使沒了手,也不能危害家族利益。因為那嚴苛的族規還規定:損家族者,如毀己支柱,刑斷脊。
手長,就把長出來的截斷;自己不要支柱,那就毀了身體的支柱。王族的族規就是這麼講理。
同樣達到了良好的約束效果的士家家規就有些不同。由於本身並不直接接觸權力,也沒有直接殺傷力,宜世平三家家規沒有那麼嚴苛,大多隻涉及禮儀教化,最多是除宗、除族。
而成員都是人間凶器的寧家,家規是炎夏最觸目驚心的。寧家家規一共十章一百一十三條,前九章每章九條,皆是始皇羋後時期流傳下來的,滿篇入眼的仿佛隻有“殺”字。第十章是國曆3000年有世界規模的戰爭發生,寧家人犧牲甚多,為了保留火種,增加了第十章。後來兩千多年陸續增加了些不那麼可怕的條款。
最開始,第十章隻有一條:“對家族判決不服者,除族。”
寧玖正是利用這第十章第一條,自動離開寧家。
無欲無求如寧玖,也會有不服的時候。當時……真是往事不堪回首。
羋溫如還是離開了虛擬鬥場,留下沈奇一個人麵對寧玖。
剛剛和B班學習委員交過手,寧玖感覺……欺負弱者是不對的。但是欺負壞人就沒有罪惡感了。寧玖正想上前邀戰,沈奇已經機智地離開虛擬鬥場。
沒關係,反正還有很多人在。寧玖把目光投向無所事事看八卦的、無辜的同學們。
“打一場吧。”寧玖躍躍欲試,頓時她麵前一片空白。所有人都退出了虛擬鬥場。寧玖今天怎麼看都興奮過頭了,沒看到花華的慘狀嗎?還有誰想不開,敢這個時候跟她過招,虛擬鬥場不會對身體有損害,精神還是會留下陰影的。
B、C兩班的同學第一次拋棄成見,停止鬥爭,有誌一同地對抗寧玖的****。我就不堅強,就逃跑,你能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