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陸遊其實已經被我說動了,我相信他會站在我這邊的。這件事也不是一兩天就能解決的,我還是要將心思放在整頓政務上麵的。還好,一切都還算順利,我的“選修會”如期舉行了,幾省報考的人數有五千多人,北方混亂了這麼舊,這次對於很多想一展抱負的人可是千載難逢的機會,盡管社會上的風言風語不少,但也沒有影響這些人報考的積極性,還有部分學生是從南邊來報考的,一定程度上打消了我不少疑慮。在‘定試’如期舉行的同時,王成誌也從遼陽趕了回來,按照我的要求報上了新的政府的框架的計劃書,當然由於曆史的局限性,他這個政府架構主要還參照朝廷的架構,隻是在個別部門作了調整。
按照他的意見,中樞機構為“二府製”即設中書和樞密院兩個機構“對持文武二柄,號為二府”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為宰相,而以參知政事為副相。樞密院最高長官為樞密使,專管軍事。二院下設三司,三司下設六部,各部設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等職,以維持中央政治體製運作。同時設禦史台以監督宰相權力,禦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
所謂六部是指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吏部。戶部是掌管國家財政事務的機構。按製,戶部之下左曹分三案:戶口、農田、檢法;右曹分六案:常平、免役、坊場、平準、檢法、知雜。尚書職下設都拘轄司,總領內外財賦之數,其下又設度支、金部、倉部。禮部是掌管國家禮儀事務的機構。其他國家禮儀之事,由禮儀院專管;貢舉之政,由知院專管。尚書職下分五案:禮樂、貢舉、宗正奉使帳、封冊表奏、檢法。侍郎職下分十案。另有輔助機構。兵部是國家軍事機構。但,軍事政令由樞密院掌管,其武官的銓選權則在審官西院、三班院。兵部所餘職司已不多。尚書職下分十案:賞功、民兵衛、廂兵、人從看詳、帳籍告身、武舉、蕃官、開拆、知雜、檢法。國家武器庫也隸兵部。刑部是國家司法機構。尚書之下分十三案:製勘、體量、定奪、舉敘、糾察、檢法、頒降、追毀、會問、詳複、捕盜、帳籍、進擬等。另有輔助機構,都官,掌徒流、配隸;比部,掌勾複中外帳籍;司門,掌門關、津梁、道路之禁令。X)工部,“掌天下城郭、宮室、舟車、器械、符印、錢幣、山澤、苑囿、河渠之政。”三司修造案囊括了工部韻職司。工部,按製,尚書之下分六案:工作、營造、材料、兵匠、檢法、知雜等。另有輔助機構,屯田、虞部、水部、軍器所、文思院等。吏部掌管文武官吏的選試、擬注、資任、遷敘、蔭補、考課之政令,封爵、策勳、賞罰、殿最之法,是國家人事任命機構。
在地方機構上,分路、州、縣三級,地方的行政、軍事、司法、財務四項權力互不統屬,分隸中央,地方最高長官直接由中央任命。路一級的機構和職官,有監司和帥司。監司包括:“漕司(即轉運司,長官稱轉運使),負責一路的財賦和監察;憲司(即提點刑獄司,長官稱提點刑獄公事),負責一路刑獄;倉司(即提舉常平司,長官稱提舉常平公事)負責一路的倉儲。帥司,即安撫司(經略安撫司),長官為安撫使。安撫使照例兼任禁軍軍區的馬步軍都總管等軍事職官,同時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州的長官稱“知X州軍州事”知州照例兼廂軍正印職。除知州外,每州設“通判”一人,其地位類似隋朝通守。州一級發出文件,必須通判簽署,才能生效。縣一級的官吏,主要有知縣、縣丞、主簿和縣尉。知縣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擔任,也是一種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