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看見他的時候,他隨便斜倚著一株大白楊樹,穿的是泥跡斑斑的汗衫和褪了色的破爛牛仔褲,後褲袋隻剩了一個。袋口吊著一把彈弓,從刻工看來,顯然出自高明的少年勇士之手。他赤著腳,用腳趾從地上夾起石子,一顆一顆地甩出去。這種本事,要不是赤腳練習多月,是學不會的。他既不高,也不矮,但肩膀很寬,腿和手臂曬得黑黑的,就一個8歲的孩子來說,肌肉似乎過於發達。

我是剛到得克薩斯州中部市鎮的孩子,不免用自衛的眼光打量他,想探個明白,這裏的孩子要用什麼方式來管教我——摔跤、鬥拳、賽跑還是鬥嘴?我心裏害怕,不知如何是好。他隻管靜靜地望著一隻鳥鼓翼鑽入白楊樹叢。他聚精會神地望了一會兒,然後轉頭向我咧嘴一笑,笑得臉兒好像上下分了家。“這隻鳥蠻好看的,”他說,“不過等到養小鳥的時候,你再看這個老聒聒,可凶得要命。”說著,他懶洋洋地向我走來,在我前麵幾碼的地方蹲下,“我就住在那邊。”他說,“我叫葛羅狄斯,葛——羅——狄——斯。先告訴你,我媽媽最喜歡讀書,這個名字就是她從書上看到的。你別問我是哪一本書,因為我不知道。”又是幾分鍾,他動都不動,兩眼盯住一隻扛著重東西在沒修剪的草裏爬的螞蟻。然後他站了起來,動作之靈活猶如夏天隨風飄揚的風箏。他一手遮著額頭,對著太陽一望,“看太陽,2點鍾了,早該吃飯了。”他說。我望了望手表說:“跟我來吧,我家冰箱裏還有些冷鵪鶉肉。”

在他看來事情就這麼簡單,我們是朋友了。此後6年,葛羅狄斯滿足了我童心最大的需求,我可以指著他告訴別人說:“這是我最好的朋友。”在他看來,友誼是忠實無私的誓約,友情既無條件,亦無動機。他把知道的都非常爽快地講給我聽,絕沒有一般兒童的那種自誇自大和盛氣淩人。他告訴我山坡上各種野花的名字;教我吊在藤枝上蕩到小河上空,在恰好的地方跳下,讓水流把我們衝到下遊400公尺外滑溜溜的河邊泥地上。

我第一次學蕩的那天,心裏怕得呆住了。有些同伴嘲笑我道:“看,他怕得連試都不敢試了。”“你不是膽怯吧?”葛羅狄斯從泥濘的河邊走過來,站在我身邊,低聲說:“準備幹的時候才會怕,幹的時候就不會怕了。”他又對著河裏那些嘲笑我的孩子高聲道:“你們在下麵留神!我們就要做一件沒做過的事了。我們要一起抓著這條細藤蕩出去,再一起墜下來。我敢說你們誰都沒有這個膽子。”我們提氣凹肚蕩到水上,藤蔓吊著兩人的重量,幾乎扯得快要斷了。一鬆手,像是在噩夢中往下直墜,一直沉到水裏,又浮了上來,隨著激流衝向下遊的岸邊停住。第二天,我們驚險的表演已經傳遍了整個學校。

一天下午,我們幾個同學在一起懶散無事閑聊天,談到小學同學打架的本領時爭辯不休。我雖然並不特別壯,但很能持久。這是練出來的,因為我父親在橄欖球風氣極盛的市鎮裏做中學的橄欖球教練。這就使我常須保衛自己和父親的麵子,輸球的季節尤其有此需要。我們勝過很多次,頗有名氣,完全是因為我有一股傻勁,下巴和鼻子上的疤痕都是我有本領的明證。葛羅狄斯有一次被迫和班上個子最大的孩子打架,把那個欺侮人的家夥打得躺在操場上。自那次以後,他就再沒有被人逼著顯露本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