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別施舍(1 / 2)

與其讓我棄悠揚而去,不如讓我淹死在這裏。

很難想象,我能看到這些。

六點半,下班了,正常的工作叫朝九晚五嗎?我的確不認為我那是一份正常的工作。

我和同伴兼同事兼初中同學一同哭訴今日的傷創,他表示今天的確沒有功夫和我一起去吃飯了,於是各騎各的小黃車,分道揚鑣了。

剛來到這座城市,這是川中最繁華的地方——cd。

從宿舍到公司不過兩公裏的路程,三兩個站的,坐車不劃算,七月天的,走路也不劃算,畢竟六點多餘暉也能將這裏悶得夠嗆。

想要熟悉這一帶的彎彎繞繞,今天沒有走直路。

還盤算著一個人吃比兩個人吃要多花多少錢,但總是有東西會在我將要認真的時候打斷我的思路,就像讀書那會兒。

“因為愛情,我可以不悲傷……”

是嗎?其實我也可以不悲傷的,一個未幾,我笑了笑,不過現在的翻版倒是比原唱還好聽了。

什麼,是真人現場演唱?!!

這男聲獨唱版的《因為愛情》打斷了我一切的思緒,我的大腦應該斷網了吧。

那歌聲實在美到催淚,我能不驚呆嗎?

小黃車把耳朵耷拉了下來,輪子自然也就被瞬間刹住了,不僅我和小黃車,連有名望的林肯大轎也停在了路邊。

我以我浪跡江湖十多天的經驗保證,那絕非假唱(也就是嘴巴假裝動一下,但其實聲音卻是音響裏放出來的)。

給我的感覺是有濃濃的專業氣息的,敏感之處又抹有王菲的味道,看見了,醉入其中吹來的一陣風,那應該是陳奕迅的格調。

哪裏有格調?明明的一股風,然而在這裏我隻能看到同情。

眼中青春滿滿的帥氣男孩,再加上他磁性的聲音,給我的第一映像是——他是山野嗎?

然而當我放下車架走進細看才發現,白色體恤衫短袖的袖頭裏是沒有健全的手臂的,我和小黃車斜對著他,我們的旁邊是家大酒店。

近乎於兩根拇指大小的左臂在切換第二首歌曲——求佛,他隻能用他可憐的左臂了,因為他的右邊是沒有手臂的,甚至是連近乎於兩根拇指大小的皮包骨都沒有。

他是一個失去了雙手的男孩啊!!!

這個時候我隻能聯想到兩個字——傳銷!

(在我的感覺中,但凡是被騙入傳銷的人,沒個十年八年的是看不見世界的,能讓你出來再會朝陽與晚霞的情況就這一種了——)

這樣的情況叫屢見不鮮,但如今日一般當此景如同演唱會一般看待的人海畫麵就甚為少見了。

像是那些聾啞、腿殘、患病求醫無費用的人見得多了,就我這歲數,平均下來每年都不止兩個了,但是自從被灌輸過一些“知識”後,我就再也沒有用錢去可憐他們了。

“衣裝端正,他沒有雙手,他自己肯定是穿戴不出來的,單憑那毫無油膩感的頭發就可以斷定是被他人收拾打理過的,但如果是他的親人,肯定不會讓他出來賣藝啊!那麼答案一定就是——傳銷!”

他被我斷定為傳銷受害者,像是在往常,我一定早就走得遠遠的了,但他的歌聲使我如入氤氳之地而不願意去找出口。

這已經是我聽到他的第七首歌了,我還沒有找到“出口”,因為我實在沒那個功夫,與其讓我棄悠揚而去,不去讓我淹死在這裏。

歌聲突然停止了,我聽不見他咬音的氣息了,我正閉著眼睛。

“是結束了嗎?不可能,這首單三部曲式的副歌還沒有唱完,怎麼就結束了!”

大酒店裏衝出來幾個高大的服務員,擼高了袖子,是要進行一番驅趕,可能是因為今天酒店中有特別的客人吧,否則誰也不會做出這樣的事?雖然我也不知道遇到這種情況道德到底會譴責誰,但是我的確是喜歡他的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