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我們就來詳細解讀生命的這幾層特性。
1擾動性
宇宙萬物都具有內部運動(精神)的特性,決定了萬物都具有擾動性。光子在擾動(波動)前行、人體的每一個細胞都在不停運動、世界每一個分子都在運動、每一個原子都在運動......世界因運動而生,溫度因運動而存在。
運動是萬物的本性,我們能看見事物靠運動(波動),我們能聽見聲音靠運動(波動),我們行走靠運動(宏觀波動調控)、能吃飯也靠運動......絕對0度及以上的所有物體都在運動。當運動不太規則或顯表現不出特殊目的性的時候,這種運動一般被我們稱為擾動。擾動包含波動,波動就是自身的有節律擾動。
邏輯上講,萬物有體所以才會出現擾動和波動。離散的事物可以獨自擾動前行(如光子),群聚的事物可以接力傳遞自身的擾動狀態,如水波、聲波等。由此可見波動也分直傳式和接力式兩種。
2主動性
當事物內部信息還是流(“經”神)的時候,隻能對事物進行簡單擾動或無序擾動。當事物內部的信息流加強,形成了信息場(意識)的時候,那麼這時信息場就能影響事物的宏觀運動了。
當群聚的事物被自身形成的強信息場(意識)對自身擾動進行了宏觀幹預時,擾動就具有了宏觀性、方向性、或稱目的性,這時事物自身的“擾動性就進化成了主動性”。
主動性和意識是一體兩麵的存在,有主動性的事物一定具有意識,有意識的事物不一定會表現出主動性。
生命的主動性來源於強大的意識力戰勝了自身擾動力和外界作用力。當意識剛剛形成時、或太弱小時,由於其力量不足以抗禦外力,無法對自身形成擾動,所以此時的生命隻能被外力禁錮起來,看似死物一般。這時我們就難以確定其是否是生命了。
意識是“主動性”存在的前提,它分布在具有主動性的事物體的各個層麵之中。前麵我們已知,人體至少就有3層意識存在。因為狹義生命都具有主動性,又因為事物主動性背後必定是意識在擾動的緣故,所以當狹義生命誕生之時或之前意識就已經存在了。
“主動性”是狹義生命的根本特性和標誌之一,也是意識的強力體現和衍生能力。它是狹義生命存在的基本能力,也是狹義生命區別於廣義生命的顯著特征。
有了內部信息運動場(意識)的擾動和控製,事物就可以表現出在非引力及外力作用下,進行內部改變、形態改變或整體運動的能力了。在外界來看這能力就是“主動性”。
狹義生命的一切活動都是建立在事物主動性(和意識)之上的,如果事物喪失了主動性(和意識),就意味著狹義生命的消失。人如果喪失了主動性(和意識),那麼人將不再是人,人也無法繼續去行走、覓食、進食、說話、擇偶、抵抗、進攻.....了。.
在係統論裏,事物的“主動性”又被稱為事物的自組織能力。事物的自組織能力來源於意識的幹預和控製,在某種特定的環境下事物的意識會進化或被強化出擁有宏觀自我調控的能力(比如運動),從而讓事物表現出狹義生命的特征和現象。
因為生命擁有主動性所以生命都向往自由、渴望自由、追求自由。
3自我性
自我意識的出現給生命帶來了新的特性——自我性。自我意識的出現意味著生命可以將聯係緊密的自身係統與聯係不緊密的“外部世界”劃分開來,還能識別敵我(比如巨噬細胞識別細菌與細胞自身的能力)。和具有自我意識的生命相比,那些沒有自我意識的生命則是落後者。
自我意識來源於意識,是意識的一部分,也是自我的監察者。可以對自身(意識、精神、肢體等)具有強烈的監察、引導作用及產生決斷執行能力。
自我意識也不可能真正操控生命的所有精神和意識行為,它反而是被宏大的生命精神和意識所掌控。因為我們的一切心理和行為都來源於生命體整個精神和意識的作用。
(那些不能被自我意識超控的意識和精神,往往被有些哲人誤讀為意誌,但是他們卻說不清楚意誌到底是啥。前文已經講過,意誌不是意識和精神,而是意識與意識博弈的結果)
由前文來看,有機物也屬於狹義生命之列,也具有意識。由於有機物擁有意識(內部信息場)的緣故,所以才會表現出能自主宏觀運動如:搭建巨型生命工程的能力。當意識穩固並強化後就會形成新的具有自我認知識別能力的意識——自我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