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年8月,曾國藩曾向清廷上了一個關於購置外國船炮的奏疏,主張用實力武裝水師,以清軍將領主辦其事。他在給友人信函中指出:必須“操縱自如,指揮由我”,每船隻“酌留外洋三四人,令其習槍習火”。然而,代辦購置船炮事務的英國人李泰國妄圖以英國海軍大尉阿思本為艦隊司令,艦上全用英國人,陰謀使這支中國購買的艦隊成為外國人所控製的侵華工具。曾國藩認為,這是喧賓奪主,“前則大掠資財,割剝遺黎,日後則百端要挾,損我國威。”他明確指出:“洋人本有欺淩之心,而更授以可淩之勢;華人本有畏怯之素,而又逼處可怯之地。”這種長他人威風,滅自己誌氣的引狼入室的做法萬萬使不得。曾國藩堅持民族大義,維護國家主權,經過深思熟慮,提出了妥善解決此事的兩條對策。下策是於所購7船中“酌撥數船,與阿思本統帶,配用洋兵。撥數船與蔡國祥(按:蔡氏時為湘軍將領)續帶,配用華兵”;上策是給洋兵“趕即撥給薪工經費,責成阿思本迅速押帶回國,並將狡獪異常之李泰國趁勢革退,不準再幹預中國事務”。至於所費100多萬兩銀子,要盡數索回。“即使全不能收回,亦屬無關緊要。”應以維護主權為重。在曾國藩等人的“苦爭”和堅決反對之下,“李泰國先生失掉了中國海關總稅務司之肥缺,阿思本艦長沒有當成一名滿清的水師提督。”曾國藩這種“大事苦爭,小事放鬆”的基本立場,在清政府妥協的外交事務中為國家贏得了一點尊嚴和利益。
西漢時候,有一位宰相叫丙吉。暮春時節的一天,他帶著隨從到長安城外去視察。半路上碰到兩撥人鬥毆,並且打死了人。他看見之後隻當沒看見,還催促隨從繞過去繼續往前走。正走著,他又看見路旁邊有一頭牛躺在地上直喘粗氣,急忙吩咐停車,下來繞著牛反複查看,並向田裏農夫詢問這頭牛的情況。隨從人員很是不解,便問:“大人,您剛才看見打死人都不管,為什麼要把一頭牛的情況這樣問來問去,難道牛比人還重要嗎?”丙吉笑答:“那當然了。打架鬥毆之事自有長安縣的官吏處理,用不著我親自過問。而在這個時節,天氣並不熱,這頭牛都喘成這樣。我擔心這是瘟疫的前兆。這關係到今年全國的收成和百姓的性命。這等大事才是我要管的。”
這則典故就是“丙吉問牛”,它對我們有什麼啟示呢?主要有兩點:一是作為領導者,一定要明確自己的職責定位。什麼事該抓,什麼事該放?丙吉作為丞相,出行的目的是體察民情。如果見到鬥毆就立馬插手管,勢必影響行程,甚至還會幹擾地方官員對案件的處理。但如果是京兆尹出行,在自己的治下遇到這樣的事就必須管。這是因為兩個人身份不一樣,職責定位自然不同。二是要善於從細節出發抓大事,認識規律,掌握全局。大家想一想,如果是大熱天一頭牛躺在地上喘粗氣,不值得大驚小怪,因為天氣熱。但是在暮春時節,這個現象就不尋常。如果不把牛喘氣和時間、氣候聯係起來,這個細節就很容易被忽略過去。牛耕地喘氣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但丙吉卻從中發現了問題。
抓大事,不僅是因為人的時間和精力有限,更因為大事的影響力大、帶動性強。把大事抓住了、抓好了就能解決主要問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有時候,其他工作任務完成得再好,主要任務沒有完成,卻不能證明你就把工作做好了。這就是說大事的影響力大,大事影響全局。
美國著名管理學者杜拉克在《有效的管理》一書中說過一句很經典的話:“有效管理者做事必須要找首要的事情先做,而且專一不二。”可見,在時間和精力有限的前提下,作為領導應集中更多的時間,投入更多精力去抓好事關政策性、全局性、傾向性的工作。一些意義很小的小事不必事必躬親,由其該管理的部門管理好了。
做自己的主人,不受外界擺布
曾有這麼一個故事,說每人都求菩薩,於是有人問菩薩,那你求誰保佑你呢?菩薩說了一句深刻的話:“我求我自己——求人還不如求己。”求自己,自己拯救自己是最信得過的決定。
這就是菩薩的高明之處了。不管怎樣,如果借他人之手完成自己的事業,那當他人想詆毀時,你一定沒有能力阻擋,隻有那些依照自己的主意辦事的人,才真正可以做到左右逢源,不然也就隻能是別人的附屬品。
因此,在這個社會中,自立自強是最重要的,要用自己的頭腦去分析事物的本質,讓心靈主宰生活,而不是生活主宰心靈。當別人誹謗你時,你依舊微笑觀花;當別人讚美你時,你仍然認真讀書,那麼,你就是自己的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