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決定案子交給彭城縣局處理,由彭城縣公安局將孫成貴以強1奸罪向彭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
孫青林的處理就相對複雜些。
雖然有潘蘭花的供述,證實殺害孫紅軍的時候,孫青林並沒有參與。
後來經過重新對孫青林的審訊也證實了這一點。
但孫青林並沒有如潘蘭花所願被無罪釋放,而是由故意殺人罪轉化為涉嫌包庇罪和毀滅證據罪,由於孫青臨的案子直接牽扯到潘蘭花,所以由二大隊直接偵辦,以涉嫌包庇罪和毀滅證據罪被提請逮捕。
其他三個人都處理了,現在輪到本案的主犯潘蘭花。
潘蘭花因為涉嫌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這個毋庸置疑。
但本案還有一個難點,那就是孫紅軍的死因到底是什麼?
由於孫紅軍的屍體已被人為的毀壞,普通的驗屍已經無法直接確定孫紅軍的真正死因,隻能從其它證據上麵找。
按照孫青林以前的供述,孫紅軍是被孫青林用殺鴨刀猛刺胸部和腹部殺死,然後分屍的。
可現在經過進一步調查已經推翻了孫青林的這個說法。
而按照潘蘭花最後的供述,孫紅軍是喝了潘蘭花給他的摻了安眠藥的水以後死亡的。
二大隊根據潘蘭花的交代,在她家裏提取到了安眠藥瓶和剩餘的安眠藥,還找到了潘蘭花當初購買安眠藥的地方--潘蘭花的娘家吳全縣的一家鄉衛生院。
經過調查,證實潘蘭花一個月前確實在此購買了一瓶五十片包裝的安眠藥。
現在藥瓶剩餘的安眠藥還有三十片,按照潘蘭花的說法沒有做過其它用途,那麼也就可以推斷,案發當天潘蘭花給孫紅軍喝的水中安眠藥的含量是二十片。
這個劑量遠遠超出了正常的用量,但是否會立即致死,還有疑問。
二大隊又經過對屍骨上殘存的肌肉組織到省公安廳進行了病理檢驗,證實孫紅軍的體內確實檢驗出安眠藥的成分。
但由於孫紅軍的屍體經過了高溫和長時間的蒸煮,所以裏麵的含量已經體現不出當時的準確含量了。
為此,雷火還專門和刑警隊的法醫一起到地區中心醫院請教了專家主任。
根據地區中心醫院黃主任的介紹:酒精和安眠藥一樣都有抑製中樞神經作用,這兩種物質一般是不能同時使用的,尤其是大劑量的,以免中樞神經過度抑製造成傷害。
孫紅軍案發當天飲用了大量的白酒,再加上劑量嚴重超標的安眠藥,兩種物質同時起作用,是可以導致孫紅軍的心髒驟停,進而休克死亡的。
按照潘蘭花交代的孫紅軍的症狀,是符合突發心髒驟停死亡的症狀,所以得出的結論是潘蘭花的供述還是可信的。
孫紅軍的真正死因終於搞清楚了,這下讓雷火才真正鬆了一口氣。
這起案子淩霄全程跟著雷火搞了下來,雷火精準的判斷、細致入微的觀察、明察秋毫的洞察力和矯健的身手都給淩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很想了解一下自己的隊長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
私下,淩霄偷偷的問了一下內勤杜藝大姐,雷火當警察之前是哪個廟裏的菩薩,怎麼會有如此的功底?
杜藝告訴淩霄,雷火在當警察之前是一名軍人,上過老山前線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榮立過二等功。而且在部隊就是一名特務連的偵察兵,按照現在的說法就是一名特種兵。
原來如此!怪不得雷火頭腦、槍法和身手都這麼厲害,這在淩霄的眼裏頓覺雷火的形象高大了許多。
案子告一段落,雷火難得的給參與案子的人員每人放了兩天假,讓大家好好調整和放鬆一下。
文武之道一張一弛嘛!
淩蕭通過這個案子感覺到自己在法律知識上的欠缺,到底不是科班出身,到了程序和適用法律上麵,就會感覺到吃力了。
因此,這兩天沒有任務,淩蕭跑到圖書館買了幾本書像新的《刑法》、《刑事訴訟法》,還有也向雷火借了有關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方麵的規定之類的,在家準備惡補兩天。
這邊雷火剛回到辦公室剛坐下,門就開了。
雷火一看進來的是甄燕,馬上高興的說道:“甄燕,你終於回來了,辛苦!辛苦!怎麼樣?”
甄燕噘著嘴,看起來興致不高的答道:“有情況了,雷隊長。我在天州等了這麼長時間就是等著做這個dna鑒定。
結果鑒定最終倒是做了,可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