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來看櫻花祭了,櫻花好美,可是,我好想你啊!”四月的櫻花,總是一樣,每年都由南向北逐漸盛開,這個名叫若明的男人還記得,那個整天跟著他後麵叫明哥哥的女孩兒,一直很喜歡櫻花,他還問過她為什麼這麼喜歡櫻花,女孩是這麼說的,因為櫻花美嘛,代表了二次元,聖神而不可侵犯,要是將來能在一片櫻花盛開的地方結婚多好。女孩兒說這話的時候,臉上寫滿了期待,也許會有這麼一天的,和自己喜歡的人手牽手,在一片櫻花盛開的地方,輕吻自己額頭,告訴自己,你守護的二次元,交給我來守候,順便,把你也交給我!
可是,誰也沒有想到,會有那麼一天,這個曾經那麼愛笑的女孩兒,帶著自己的夢想,和沒完成的星願走了,離開這個世界…
一陣微風掠過,帶走大片櫻花,拂過男人的臉龐,櫻花的味道讓這個看起來堅不可摧的男人留下了眼淚,嘴唇上下抖動的重複著一句話:“對不起,雨欣,對不起,對不起…”記憶總是這麼殘酷,連時間都敵不過,如果當時,自己沒有去,雨欣就不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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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哥哥,你說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啊?”我看著手機裏的畫麵後用胳膊頂了頂旁邊在電腦桌子上玩遊戲的若明,他比我大兩歲,一年前搬進來的,暫住我家,是一個大二的學生,愛玩遊戲,愛運動,不像我,每天都在家裏捧著手機看動漫,標準的運動型男生!
問了好久都沒說話,我也懶得問了,喜歡不就是看到一個人心跳加速那種,語無倫次的感覺,走路的時候不小心碰到了就會臉紅,然後慌不擇路的跑掉,跑掉之後又想見到他!
不要問我為什麼知道,反正我知道就是了,我爸這幾天出差了,我媽早就走了,把我丟給了爸爸,但是我並不恨媽媽,爸爸說媽媽有不得已的原因的,我看得出來,爸爸很愛媽媽。我不記得媽媽的樣子了,家裏也沒有一張媽媽的照片,爸爸說當時是沒有錢,照照片又太貴,所以就沒舍得去照,錢基本上都用來幫我買吃的穿的了,後來有錢了,媽媽卻走了,明哥哥是我爸爸同學的兒子,因為在a市上大學,我們家就在a市,為了方便,我爸就把他接到我們家來了。我注意到時間五點多了,怎麼說也餓了,就去廚房拿了一包方便麵泡著吃,腦子裏一直重複著剛剛動漫裏的那個女主,真的是傻,明明別人不喜歡你,還要為他做這麼多,而且別人還看不到,天涯何處無芳草,這根草沒了換下一根嘛,何必執著於這一根呢?後來我才明白,當真正愛上一個人的時候,就算他不喜歡你,你也會為了他付出一切!
這幾天一直重複著一個夢,夢裏有個很美的地方,當時第一眼看到的時候總覺得在哪見過,特別熟悉,如同一片星星漩渦,仿佛穿過漩渦就會有另外一個世界!這個夢特別真實,夢到幾次了,我跟我爸說的時候我爸沉默了好一會兒,然後才告訴我,沒什麼,隻是一個夢而已,是個傻子都看的出來,這夢肯定有問題,我文科不是白學的,如果連語言表情都看不出來我就別讀文科了!第二天若明告訴我這周末有一個野營,問我去不去,可以帶上自己的朋友,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去,怎麼不去,這些機會可不是很多的,能夠和若明一起去野營,我求之不得,不過,要帶上朋友的話,我就帶上曹年和曉潔她們吧,她們算得上是玩得最好的了,上課一句話不說,一到下課,我們三個就像瘋了一樣,什麼都在聊,喜歡的明星啊,電視劇啊,學校不遠處的在賣店又推出什麼新品了啊…
其實最期待的還是和若明去野營,如果隻有我跟若明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