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2 / 3)

創建佛光山至今,經曆不少困難,天災洪水固然可怕,山下悍民更是難纏,以鐵牛車圍山,以棍棒打出家人,那種無法理喻,叫人難以置信。可是,令人訝異的是:鄉民們每逢春節,都扶老攜幼來山聯誼;冬令救濟時,也攜家帶眷來領賑濟品。

一些工作人員對此不能釋懷,往往向我抗議,說道:“這些人沒有良心,他們隻會來拿紅包,取贈品,利用完了以後,就過河拆橋,既不說好話,又需求無度。”我總是勸他們:“我們不能以偏概全,鄉民中也有好人,更何況行菩薩道,應該不念舊惡,施不望報。看到他們能歡歡喜喜來山,和佛菩薩結個善緣,我們應該為他們祝福才對!”我們應該以自己擁有價值非凡的功德法財,能給人多多利用,來作為自我期許。

有些出版界人士,包括台灣、香港,馬來西亞,甚至大陸等地,未經同意,擅自刊登我的文章著作。上焉者保持原貌,下焉者將我的名字刪除,尤有甚者,還補上他們的名字,另一些人則擅改標題,以聳動的文字來吸引讀者。我那些從事文化事業的徒眾,常為此憤憤不平地說道:“這些人剽竊智慧財產,竟然也冒犯到神聖的宗教界來!”我則為現代人的不尊重別人,不看重過去而感慨萬分,因為曆史是人類演進的過程,我們抹煞了過去的記錄,又將如何計劃未來?隻是往好的一方麵來想,我的著述能被這麼多人青睞,大概尚有可取之處。文字般若的功用就在於它能無遠弗屆,深人人心,但願大家都能采取正確的方法,利用這項價值,就能使佛法流通更廣。

為了炒熱新聞,促進銷路,一些報章雜誌以攻訐毀謗佛光山或我的名節聲譽為能事,信徒們看到這些不實的言論報道得太過分者,往往利用各種渠道,要求這些刊物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啟事。

記得有一次,名作家劉枋居士看了一篇暗罵我的文章,怒氣衝天,老遠從台灣打電話到西來寺來找我,說要聯合多人發起護師運動,我連說:“不必!”個人榮辱不足為念,承蒙信眾厚愛,個人銘感五內。想起《西遊記》裏,大家都想吃一口唐僧肉,不禁自我消遣:能被這些刊物利用,讓其分得一杯羹,也未嚐不是助人多利啊!

有感於過去從事佛教文化事業的辛苦,我對於一些文人都比較照顧,凡是有求於我者,我都給予資助,有時還做不請之友,自動伸出援手,甚至在自己經濟情況也不好的情況之下,一樣以誠意關心協助那些過去對我不懷善意的文友。我不是濫慈悲,假仁義,也不是打腫臉充胖子,我隻是覺得:我能有這份能力,“利”他人之所需,使其“用”來周轉,表示我的境況還是比他好一點,何必吝於喜舍呢?一些小型佛教出版事業要求幫忙,我也盡力紓困,以寄望其利用這一點助緣,而增益佛教對世道人心的貢獻。

過去,佛光山沙彌學園曾經招收過二三十名沙彌,我們不辭辛勞,將他們撫育成人後,有些沙彌竟被父母強行帶了回去。許多徒眾為我難過,他們認為:那些父母隻不過是利用佛光山把孩子們養大,因此要求我不要再接受沙彌來山,但我還是照單全收。因為我覺得:即使沙彌們全都被父母帶走,他們從小在法水裏涵泳浸潤,至少長大後就能知因果,明善惡,即使踏人紅塵,也不會為非作歹,這種教育無論對個人或對社會而言,都是很有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