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過來,寶貝(2 / 2)

緊接著,大指揮官一抬手,將一把爆彈手槍扔給我,完美的拋物線,明顯的終點。

可是站在終點處的我,一時傻逼,沒能接住,槍“乓啷”一聲摔在地上,我的表情頓時就裂了。

我發誓這時候我真的有感覺到,敵人本來在指揮官衝進來的一霎還有所緊張,在部落之王摔出去的一秒還有些慌亂,可在我硬著頭皮從地上撿槍的時候,他們都不約而同地鬆了一口氣……

好好的耍酷情節被我白白糟蹋了,唉,太可惜……

納塔黎初瞪了我一眼,仿佛已經在心裏罵了我一千遍。我慫慫地將槍對準敵方,不敢和指揮官對視。

部落之王從地上爬起來,擦了擦前額流下的血,神秘的銀色圖騰在他皮膚上越來越顯。

獸人士兵一擁而上:“大王,怎麼辦?”太聽領袖話的獸人小寶貝們竟然沒先一槍轟了我們,可真是老天有眼。

利維看著我,嘴角一斜笑了笑:“殺。”

清清冽冽的一個字,這就是部落本性。

部落對待敵人從不留情,和我們聯盟一樣,所以才沒有什麼狗屁一見鍾情,頂多是打打嘴戰,過個嘴癮。

等密集的槍聲響起,混戰便正式開始。

我明明是可以躲過子彈的,可是大指揮官還是衝過來抱著我躲了最初的幾槍連環彈(雖然事後他解釋說是怕我腦子再犯抽中彈丟聯盟的臉),我在他懷中,感覺到他的衣服如同他本人一樣,都透露著淡淡的冰涼氣息,但氣息中還夾雜著幾絲性感,對了,這氣息也許就叫做“氣質”。

大指揮官扔了此處不適用的迷你火箭炮,一手抱我,一手開槍還擊。

唉,我們聯盟的做派就是太過有禮貌了,納塔黎初都扛炮舉槍英姿颯爽地衝破房門了,卻還是遵循著“不先動手”的準則,要我說,開戰之前的這些窮講究真是多此一舉,有能耐先揍他大爺再說!

我掙脫納塔黎初的懷抱,猛了勁兒地舉槍瞄準要操利維,可那個小王八蛋在混戰之初就騎著他的光影獸從側門開溜了。

光影獸,擁有最迅捷的速度,全宇宙存在的光影獸不到三隻。

媽的!流年不利!我好著急:“怎麼辦指揮官,他要跑了!”

納塔黎初說:“幹站著做什麼,騎牛你也得追上去。”

我說:“……其實你剛要不抱我,我早都過去按住他了!”

他說:“是嗎?沒有我,你剛已經被流彈射成篩子了,別廢話!快去追!”

“哦哦!”鬥嘴是無法幫我贏得任何優越感的,想獲得指揮官的尊重,必須不能讓利維跑掉!我快步加速,結果“咚”地一聲一頭撞在透明牆壁上。

我:“……”

流著鼻血站起來時,我已經不敢再用餘光去瞟納塔黎初的表情了,隻能用袖子把血一抹馬上就朝利維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