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商鬥(四)(1 / 2)

“你若是真關心他,以後就別再去看他!”金主吻了吻我的臉頰,“我已經安排他秘密轉院。他現在很安全。以後,每隔一段時間,我會讓人送他的視頻跟照片過來。等徹底安全了,我會安排你們見麵。這次,我還得謝謝你。我終於可以確定了一件事。”

我聽不懂他的話:“是我去探視,才讓人發現楊燦燦住在哪個醫院?這不可能吧!”

金主的笑有些冷:“是明叔。”

我傻了,金主這話,意思就是明叔背叛了他,可明叔不是一直很得金主的信任嗎?我一臉不相信:“不會吧!我記得那晚讓人送楊燦燦去醫院的,就是明叔啊?”

金主眼神也冷了下來:“我讓他送你回來,送楊燦燦去醫院的,是別人。我答應讓你去見楊燦燦,也是再試一試他。”他抬起頭,眯著眼睛看頭頂的吊燈,笑了笑,“可惜最後隻是證明了我的猜測!”

我還是不太相信:“可明叔不像是喜歡錢的人。”

金主“嗯”了一聲:“明叔跟了我十五年,他是不在乎錢。他早年很混,他的女朋友帶著他兒子跑了,他一直在找,好不容易把他們找回來。他覺得虧欠了他們母子的。”他半眯著眼睛,“年初明叔高興地告訴我,他找到他們母子的時候,我就猜到會有今天。”

我很奇怪:“為什麼?”

金主慢慢地笑起來,揉著我的頭發:“因為有了最在乎的東西,那就有了弱點,會被有心人鑽了空子。”

商場的明爭暗鬥,永遠沒有消停的時候,沒有最在乎的東西,就沒了弱點,就能不被有心人利用。

大概明叔就是有了這個弱點,才會被人利用了。我看著金主,突然想起了金主每套房子是不同的裝修風格,想起了他身邊的女人們是鶯鶯燕燕各種類型,想起了他喜歡的美食都是各種各樣不同口味。

金主這個人好像喜歡很多東西,仔細想想,他還真沒有一樣是特別喜歡的,至少我看不透他到底最在乎什麼。我曾經以為他在乎霍太太,後來發現也不過是那樣;曾經我以為他真愛小姨子,現在發現也不就是那麼一回事。

隻是,這樣活著,實在是太累了。大資本家的日子,並不是表麵上看到的那麼快樂,不能真喜歡,不能真信任,再多的物質享受,也掩蓋不了內心的荒蕪。

我歎了口氣:“你挺不容易的。”

金主笑著:“習慣了。”他頓了頓,又說,“小時候,我很喜歡變形金剛,結果我父親就當著我的麵,把一屋子的變形金剛全砸了。他說,如果我不能掩飾住我真喜歡的,那就徹底毀掉,免得被人利用。然後,我自己再也沒有碰過變形金剛。”

我瞪大眼睛:“你小時候?那你當時是多大?”

金主輕描淡寫地說:“五歲吧。當時變形金剛剛出來。”

我五歲的時候,想怎麼玩就怎麼玩,想喜歡什麼就喜歡什麼,而金主五歲的時候,就已經被逼著克製,掩飾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我再一次感慨:“你真不容易。”

金主倒是一副理所應當的樣子,笑起來:“沒什麼不容易的。這是我應該做到的。”

這倒也是。金主是大資本家,他表現出來的樣子,就是他希望別人看到的樣子,就該高深莫測,就該沒有弱點,不能讓人猜得透心思,不能讓人有機可乘。

我沉默一會兒,忍不住問:“那明叔會怎麼樣?”

金主還是笑著:“照規矩來。”

我沉默了。我沒指望明叔會有好結果。金主要麼不做,要麼做絕,哪怕那個人是明叔,哪怕明叔跟了他十五年!

在他看來,背叛,足以抹去明叔當初所有的功勞。

這大約是金主在警告我,千萬別心存僥幸,一旦背叛他,就必須承受慘烈的後果。在任何情況下,他都不會心慈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