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遠沒有說話,謝穎以為高遠沒弄懂她的意思,自顧自講解起來。
“偶像與粉絲的相處是種藝術,既不能太遠又不能太近,更不能被粉絲們所綁架,像今天發生的這種狀況就屬於粉絲綁架偶像的一種方式,我們耀明傳媒擁有多年的粉絲管理經驗,在保證人氣的情況下最大限度保護藝人們的隱私。”
“阿遠你的創作才能稱得上是當今圈內數一數二的,但是對於如何管理、引導粉絲輿論卻像個丫丫學步的嬰兒,差的太遠太遠。”
高遠在思考謝穎的話,她沒說錯,對於如何處理與粉絲們的關係,他確實是一頭霧水,始終沒有太好的方法。
有時候高遠也在想,為啥別人家的粉絲就能那麼聽話,自個的粉絲們簡直就是活祖宗,皮上天的那種。
感情這中間是有學問的,高遠等著謝穎繼續說下去,甭管跟不跟耀明傳媒簽約,能偷學幾招也是不錯的。
高遠問道:“要是耀明旗下的藝人出現和我類似的狀況,你們要如何處理。”
謝穎自信道:“公司旗下藝人壓根不會出現類似事故的好不好,凡是和公司簽約的藝人,我們會將所有的個人信息保密,有些明星你連身份證上的真實姓名都不了解,更別提家庭住址了。”
“就算有泄密的苗頭,我們也會發動官方粉絲群的力量,掐斷藝人隱私傳播的途徑,呼籲粉絲給藝人足夠的私人空間……”
謝穎沒有藏私,方方麵麵說了不少,可都是高遠運用不了的招數。
眼看高遠不住的歎氣,謝穎輕聲安慰道:“你是歌壇稍有的創作型藝人,應該將主要精力放在作品創作上,一切生活瑣事交由經紀人和公司處理就好,隻要跟我們耀明簽約,眼下的風波自然會由我們幫忙解決。”
高遠是被趕來江海的這幫粉絲們鬧的心煩,但還不至於因為想要逃避這點小問題就非得委身簽約耀明傳媒,那等於在自己的脖子上加了一道鎖鏈,而且還是十年二十年的那種。
當然在拒絕謝穎的招攬之前,高遠願意聽聽她代表耀明能開出怎樣的條件,如果限製不是太多,高遠不介意借助耀明的平台力量取得更大的成功。
高遠直接問道:“謝女士,剛才說的那麼多都是題外話,你今天的主要目標是想邀請我加入耀明傳媒,不知你打算開出怎樣的條件?”
藝人簽約牽扯的利益太多,何況是已經擁有不俗影響力的高遠,謝穎從手提包中拿出一疊足有教科書般厚度的合約,上麵完整列出了雙方的義務和權利,以及利益分配。
高遠翻開合約,認真閱讀起來。
謝穎在一旁指出主要的關鍵點。
“如我先前所說,我們的計劃是在三年之內將你打造成在兩岸三地甚至是整個東亞地區的華語流行天王,耀明傳媒的渠道推廣能力再加上你的創作才華,完成這樣的目標並非天方夜譚。”
“對於一般新人,我們的保底公司一般是年薪五十萬,考慮到你的綜合人氣遠勝於普通新人,近乎二線藝人的水準,所以我們可以為你開出一百八十萬的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