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離家出走(1 / 2)

我讀的書並不多,在80年代貧窮而落後的農村能夠看得起書的鳳毛麟角,絕不是一貧如洗的農民,而我是個例外。

這完全歸功於村支書的兒子張衝,我討厭村支書,在我的印象裏,他的麵目是猙獰的、扭曲的。就在那個時侯我的記憶深處烙下這個令人作嘔的麵孔。以致許多年以後,再次見到昔日的村支書,我竟然狠狠地瞪他一眼,轉過頭驕傲而倔強的吹起口哨,酷似前世結著深仇大恨的冤家狹路相逢,怒目圓睜,殺氣逼人。盡管我知道這帶著深厚鄙夷色彩的動作是何其滑稽,何其做作,對村支書的殺傷力又何其微弱。我討厭這個沒人性的家夥,我也討厭張衝,有其父必有其子,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張衝和他父親就是一丘之貉,沒一個好東西。

溫柔可愛,天真爛漫大概是那個時期所有小女孩的共同特點吧!我也想做個聽話的小精靈,在父母的嗬護下陽光般無憂無慮的成長。在父親的皮鞭下逆來順受第無數次之後,我終於開始懷疑這個謠言的真實性,我到底是不是他們親生的?

這句話是張衝悄悄告訴我的,在村西頭的小河邊,潺潺的流水,倒影著支離破碎的天空,永不停息的向南流去。張衝小心翼翼的跟在我的屁股後走著,他知道我生氣了。我抓起一塊石子,用力向水裏擲,卻隻濺起微弱的一點浪花。

我告訴張衝,你和你可惡的老爸一樣,是個慣用謊言的家夥,我討厭你。張衝像個做錯事的孩子,難過的低下頭,任由我對他吼叫。

張衝依舊一如既往的圍著我轉,每天放學以後,他都會跑到小河邊,一邊走一邊扯著嗓子喊“白妞”,我討厭別人這樣喊我,索性就不理他。我不知道幸福是什麼滋味,在我很小的時候有過的,而如今飄渺到虛無,在記憶深處連根拔起,沒有留下一絲痕跡。這就是幸福吧?有一個男人圍著你轉,傷心了,陪著你傷心;快樂了,陪著你快樂。

傍晚的夕陽渲染最後一抹暈紅,我回家,作為一個首領,帶著日日與我相依為伴的三隻綿羊落寞而歸,夕陽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後麵遠遠跟著張衝,那道遠遠的距離就像一條繃緊的繩索,張衝始終在繩索的最末端,不偏不依,不遠不近。西方天空的最後一抹光亮悄然隱沒在遠山那頭,月亮升起來了,朦朦朧朧的村莊覆蓋了一層銀灰色,沒落而恐怖。

我說我想上學,父親從凳子上呼的站起來,衝我吼道,哪有錢讓你上學,給我老老實實安安生生在家呆著!然後憤憤的瞪我一眼,顫抖著手點起一支煙,屋裏就開始彌漫起劣質芒果煙的嗆人氣味。我倔強的揚起頭,淚水才沒有掉下來,因為我知道,淚水所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而這情形毋庸置疑,問題很嚴重。吸了幾口,父親又開始咳嗽了,他掐了放在兜裏,起身背起手來回踱步,我被父親來回的身影晃的有點暈,迷迷糊糊就睡著了。朦朦朧朧中我聽見父親罵道:沒心沒肺的家夥。於是我終於忍不住淚流滿麵。

早晨的第一縷陽光透過窗口泄下來,很慵懶,仿佛沉睡了一個世紀,被世界擱淺的角落裏,命運在低聲啜泣。張衝問我你怎麼了的時候,我指著他的鼻子痛罵道,我恨你。張衝又一次在我麵難過的前低下頭。

我說,不是你的錯,幹嘛要承受我的數落?

張衝隻是嘿嘿的笑著說沒事沒事。

後來,張衝就把他的書拿給我看,教給我識字,念書。也就是那個時候,我才知道我是多麼渴望這種精神的慰藉的。

他是個憨厚木訥的家夥,絕不像眯著眼睛舔著大肚腩的村支書,所以我並不討厭張衝。甚至某時某刻在某個特定的場景,比如夕陽輝映下張衝嬉皮笑臉衝著我笑的時候,我曾經心潮澎湃過。

夏日的午後,陽光火球般炙烤著大地,我隻能是個黃毛丫頭,穿著破舊的花白格子衣服,蓬亂著頭發,自卑地出現在張衝麵前。張衝神秘兮兮地拿著手裏的《鹿鼎記》問我,我們打賭如何?打就打,我還怕你不成,我不假思索回道。

這本書給你,前提條件是讓我嚐一下你嘴唇的味道。

簡直是變態,這哪是打賭?分明是占我便宜,我惱羞成怒,抓起一把土撒到張衝的臉上,灰頭土臉的他扔下書,倉皇而逃。

《鹿鼎記》我看了無數遍,記憶是刻骨銘心的。韋小寶是個有娘沒爹的孩子,自幼闖蕩江湖,孤身一人單槍匹馬獨闖龍潭虎穴,笑傲紅塵,風流倜儻,瀟灑到極致。我羨慕韋小寶,自由自在的生活,浪跡天涯,永無煩惱。我恨我沒有生在那個年代,策馬揚鞭、金戈鐵馬,獨自闖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