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3 / 3)

麵對於安斯艾爾胡攪蠻纏,寧煊毫不留情地戳他的爆點,“你是說沃森嗎?”

寧煊這話一說出口,安斯艾爾立刻炸毛了,雙手又去捏寧煊的臉,語氣變得很是咬牙切齒,“我親愛的小夥計,你是皮癢了嗎?”

別看平日裏安斯艾爾懶懶散散好似沒長骨頭似地,可是勁兒卻不小,這會兒寧煊充分理解了衝動是魔鬼這句話,覺得自己的臉都快要被安斯艾爾重塑一遍了,於是忙不迭地轉移話題,“安塞,我錯啦,真的錯啦,你不是想要知道高跟鞋麼?我講給你聽好不好呀?真的很有意思的……”

好話說了一籮筐,安斯艾爾這才高抬貴手地放過了寧煊,但是末了還不忘拍拍寧煊的軟肚皮,“下次再亂說話,可就沒有這麼容易放過你啦,懂了?”

寧煊非常狗腿狀地點頭兼將茶杯往安斯艾爾手裏遞,“懂懂懂,您喝茶,喝茶!”

“唔。”安斯艾爾頓時拿出了太後範兒,喝了一口茶之後不緊不慢地開口道,“那就說說吧~”

“這高跟鞋顧名思義就是跟比較高的鞋子,大概的形狀是這樣。”寧煊揉了揉自己被安斯艾爾蹂躪的臉,然後在羊皮紙上畫出了高跟鞋大致的樣子。

安斯艾爾探頭一看就皺起了眉頭,“這……看起來有些奇怪啊,前麵是平的隻在腳後跟那裏用一根棍子支撐著,這怎麼走路呢?即使做出來了,我想也沒有姑娘會穿的吧,因為看起來肯定很醜。”

聽到安斯艾爾用‘棍子’來指代鞋跟,還是那樣一本正經的樣子,寧煊差點兒沒笑出聲來,但是為了自己的臉和肚皮少受點兒罪,寧煊還是忍住笑一本正經地說道,“安塞,我想你一定能夠理解女人是這個世界上對美追求最瘋狂也是最精明的物種,在我的家鄉,這種高跟鞋基本上是每個女人的必備之物,如果不舒服,不好看的話,你覺得會有那麼多女人都擁有它麼?”

安斯艾爾點點頭,示意寧煊接著說。

“就我所知道的,高跟鞋的在我的家鄉已經有了很長一段時間的曆史,那麼從最初的雛形到現在的成熟,經過不斷地改良,高跟鞋的舒適性與實用性是毋庸置疑的。也許在我們男人的眼中看來,這種高高的鞋似乎穿上就會摔個四腳朝天,但是我們不能低估女人們的平衡性,以及,高跟鞋除了能夠讓女人的個子看起來比現實更高之外,它還能使女人的身姿更加的挺拔好看。”寧煊一邊說一邊快速地畫出穿著高跟鞋的女人的簡圖,然後指著腿那一截問安斯艾爾,“安塞,你覺得,穿著高跟鞋的女人的腿部曲線是不是比穿著平底鞋的更加好看呢?”

安斯艾爾仔細地看了看以後,這一次沒有讚同寧煊的意見,“我得承認你畫的的確是如此,但是,沒有看到有真人這樣穿的話,我無法讚同你的想法。”說完安斯艾爾又補充了一句,“不過,通過這種方法來解決菲爾德家小女兒的小問題的話,的確是一個非常不錯的點子。”

“那麼,我們可以作出一雙實物來看看。”寧煊覺得解決方法非常簡單。

安斯艾爾看向寧煊,“你會做?”

“呃……”寧煊愣了一下,然後頗為失落的搖搖頭,“我隻知道大概,畫圖還可以,真正上手操作,其實不太會……”這就是傳說中的——嘴上功夫。

寧煊的回答讓安斯艾爾皺了皺眉頭,修長的手指在寧煊的羊皮紙上有規律的一下一下地敲著,然後很快安斯艾爾露出一個下定決心的表情,“但是……我覺得放棄這樣的點子的話,我一定會後悔的,所以,明天你和我一起去找沃森,我要和他好好地談一談這筆生意。”

“沃森?!”寧煊一時還沒反應過來。

但是這個時候安斯艾爾已經站起了身,“這個城裏看上去有那麼多做生意的人,但是大致上一些行業也不過是我和沃森平分天下而已,你好好整理一下關於這個高跟鞋的想法,明天我們和沃森去談談製鞋的事情。”

沒等寧煊再多問一句,安斯艾爾已經起身回了他自己的房間。

而寧煊也隻能發了一會兒呆之後抱著一堆羊皮紙也回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