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榴彈炮

榴彈炮是身管較短,初速較小,彈道較彎曲的火炮,屬於地麵炮兵的主要炮種之一。適於對水平目標射擊,主要用於殲滅、壓製敵有生力量和技術兵器,破壞工程設施、橋梁、交通樞紐等。它由炮身、炮架和瞄準裝置組成,按其機動方式,分為牽引式和自行式榴彈炮兩種。主要特點是:身管較短(一般為口徑的20—30倍)、初速較小(通常為300—600米/秒);射角較大(約達70度),彈丸落角也大,殺傷爆破效果好;采用多級變裝藥,在射角不變的條件下,可獲得不同的初速、彈道和射程,便於在較大縱深內實施火力機動。現代榴彈炮炮身長達口徑的33—44倍,初速達827米/秒,最大射角75,使用一般榴彈,最大射程達18000多米,使用增程彈時,最大射程可達30000米。是進行地麵火力突擊的主要火炮。

4.加農榴彈炮

簡稱“加榴炮”。加榴炮是指兼有加農炮和榴彈炮彈道特性的火炮。主要用於射擊較遠距離目標和破壞較堅固的工程設施。由炮身、炮架和瞄準裝置組成,具體結構與加農炮和榴彈炮相似。其特點是:可以平射和曲射;比加農炮炮身短,彈丸初速範圍廣(使用變裝藥),炮身射角和彈丸落角大;比榴彈炮炮身長,射程遠;用最大號裝藥和小射角射擊時,具有加農炮的性能;用小號裝藥和大射角射擊時,具有榴彈炮的性能。現代加榴炮的口徑多為152—155毫米。身管長一般為口徑的25—40倍,彈重為45公斤左右,最大射程為17—25公裏。配用彈種與榴彈炮相似。按其運動方式分為牽引式、自運式和自行式三種。是進行地麵火力突擊的主要火炮。

5.火箭炮

火箭炮是一種多發聯裝火箭發射裝置,屬於地麵炮兵的主要炮種之一。主要用於對大麵積目標射擊。通常由定向器、回轉盤、方向機、高低機、平衡機、瞄準器、點火係統及平台運動係統等組成。按定向器種類,可分為軌式、籠式和管式;按運動方式,可分為自行式和牽引式。火箭炮的主要作用是引燃火箭彈的點火器和賦予火箭彈初始飛行方向。裝彈完畢後,可一次發射一發,也可連續發射數十發。

發射速度快、火力猛、威力大、機動性好,但射彈散布大,發射時火光大,陣地容易暴露。火箭炮的口徑一般為107—273毫米,最大射程40公裏,主要配用殺傷爆破火箭彈,也可配用特種火箭彈,布設地雷、照明和施放煙幕等。是進行地麵火力突擊的主要火炮。

6.無坐力炮

也稱“無後坐力炮”。它是一種滑膛無反後坐裝置的火炮。發射時,利用發射藥生成的部分火藥氣體由炮尾向後噴出,產生反作用力,其方向與彈丸出口時賦予炮管的後坐力方向相反,故該炮沒有反後坐裝置。無坐力炮主要用於摧毀近距離的裝甲目標和火力點。由炮身、炮閂、炮架和瞄準裝置等組成。其口徑一般為57—120毫米,對坦克的直射距離為400—800米。主要配用空心裝藥破甲彈、高爆榴彈。具有結構簡單、重量輕、便於機動等特點。

7.高射炮

簡稱“高炮”。是從地麵上對空中目標射擊的火炮。必要時也可用於對地麵或水麵目標射擊。主要特點是:炮身長、初速大、射界大、射速快、射擊精度高,多數配有火控係統。按運動方式分,有牽引高炮和自行高炮;按口徑分,有小口徑高炮(口徑小於60毫米)、中口徑高炮(口徑為60—100毫米)、大口徑高炮(口徑大於100毫米)。高炮通常都裝有半自動或全自動炮閂,有機械化或自動化裝填機構,可連續自動地裝填和發射;大多數裝有隨動裝置,能自動瞄準和追隨目標。

大、中口徑高炮還裝有引信側合機,以自動裝定引信分劃。小口徑高炮通常裝有自動高射瞄準具,能不斷地計算裝定射擊目標,以滿足瞄準不斷變化的空中目標的需要。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出現了120毫米和128毫米等大口徑高炮。60年代以後,大口徑高炮逐步被地空導彈所取代,小口徑高炮則獲得較大發展,采用了多管聯裝,提高了發射速度,增大了火力密度。

由於跟蹤雷達、光電跟蹤和測距裝置、火控計算機和火炮組成的自行高炮係統的出現,提高了機動能力、行進中射擊能力的射擊效果。小口徑高炮將繼續向雷達、計算機、火炮等結成一體、多管聯裝或多管旋轉、自行化以及彈(地空導彈)炮結合的方麵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