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兵
炮兵是以火炮、火箭炮、戰術導彈為基本裝備的陸軍兵種。一般包括地麵炮兵、高射炮兵和戰術導彈部隊。具有強大的火力,較遠的射程,良好的射擊精度和較高的機動能力,能迅速、突然、連續地對地(水)麵和空中目標實施猛烈的火力突擊,是合成軍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陸軍的主要火力突擊力量。有“炮兵是戰爭之神”的美稱。目前中國人民解放軍已把高射炮兵從炮兵序列中分出,與地空導彈部隊合編,成立了陸軍防空兵。
步兵
步兵是陸軍中徒步或搭乘車輛實施機動和作戰的兵種。前者為徒步步兵,後者為摩托化步兵或機械化步兵。使用的主要武器有步槍、衝鋒槍、機槍、手榴彈、火箭筒、單兵火箭、輕型火炮和輕型反坦克導彈、肩射防空導彈、裝甲車和步兵戰鬥車等。它是陸軍的主要兵種和基本力量。其行動受氣象、地形的影響小,既能獨立進行戰鬥任務,也能在其他軍(兵)種協同下作戰。主要擔負地麵作戰中殲滅敵人的任務。
騎兵
騎兵指陸軍中乘馬執行任務的部(分)隊。既能騎馬作戰,又可徒步作戰。主要武器有步槍、馬刀、輕重機槍和輕型火炮等特點是,行動快速靈便,受地形、氣象的影響較小。中國自戰國時代到清朝,西歐在整個中世紀,騎兵一直是地麵作戰的主要力量,在正麵突擊,迂回包圍,遠程奔襲,追殲殘敵等行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現代條件下,軍隊摩托化、機械化程度空前提高,騎兵逐漸退出了曆史舞台。現在隻有少數國家還保留著少量的騎兵部隊,主要執行巡邏、偵察、警戒等任務。
裝甲兵
裝甲兵指陸軍中以坦克為基本裝備的戰鬥兵種。亦稱“坦克兵”。由坦克(裝甲)集團軍、師、旅、團、營、連等組成。在編成上還編有裝甲步兵、炮兵、反坦克導彈、防空、防化、工程及其他勤務保障部隊(分隊)。裝甲兵具有快速的突擊力、強大的火力和較好的防護力,可減輕常規武器與核武器的損傷,並能迅速利用火力突擊效果實施地麵突擊,在合同戰鬥中,通常遂行機動作戰任務。裝甲兵出現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並逐步發展成為一個獨立的兵種。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裝甲兵已成為陸軍的一個戰鬥兵種,廣泛使用於各種作戰行動。尤其是前蘇聯、美國、德國、英國等,都組建了龐大的裝甲部隊。中國人民解放軍於1945年12月正式成立了東北坦克大隊,標誌著裝甲兵已成為一個獨立的兵種進入了解放軍的編製內。
1950年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裝甲兵正式成立,60年代起,開始裝備國產各型坦克和其他裝甲車輛。
工程兵
工程兵是擔負軍事工程保障任務的專業兵種。是軍隊實施工程保障的技術骨幹力量。陸軍工程兵一般包括工兵、舟橋、建築、工程維護、偽裝、野戰給水工程等專業部(分)隊。主要任務是實施工程偵察,構築重要工事,實施破壞作業,對重要目標進行偽裝,設置和排除障礙物,搶修道路、橋梁,開設渡場和構築給水站等。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工程兵(曾稱“工兵”),在土地革命戰爭和抗日戰爭時期,都組建了相應的工兵分隊。解放戰爭末期,各野戰軍都組建了工兵指揮機構和獨立工兵團,兵團、軍、師普遍建立了工兵分隊。新中國成立後,1951年組建了兵種領導機關,逐步統一了全軍工兵部隊的編製。工程兵在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的作戰中,在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中,都作出了積極貢獻。世界各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進一步重視發展工程兵,不斷提高其保障能力和戰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