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徹底翻過去,手機震動了。顯示是鄧鑫發過來的,沒有打算看,就接著看日記了。
這是我最後一篇日記。
2009年10月8日
不知道,你現在怎麼樣了,認識整整4年了。4年前的這一天,如果我先走了,了會不會就沒有這麼麻煩我決定放下了!而現在,關於你的一切,成了我的手上的第六指。十指連心,割下會痛,不割又會覺得怪異。
現在,我想要放下了。會有一天我不記得你的臉,忘記你和李婷,甚至忘記所有的點點滴滴。
是因為當絕望大於期待之後,我想要放下。割下這第六指,不會在因為你而獨特,會變得普通,總會有一天,我的太陽會出現。太陽隻有一個,雲可以有很多,風也會有很多。
現在,我要單方麵的失憶,帶著新的期待,進入了下一輪的等待。
是啊,可是我的決心,僅僅是決心而已。我決定單方麵的失憶。實施起來總是有困難的。
當然為了這個所謂的失憶,我默默的給它舉辦了一個私下的儀式。挑了一個陽光正好的周六,回到了初中。在操場上狂奔到肺裏供氧不足,然後死了一樣躺在上麵,閉著眼,卻睡不著。然後看了一場電影,走著你和李婷走過的路回家。
開始了失憶計劃。
首先嚐試的是不想。這就像一個心理學領域的遊戲一樣,說不讓你想一隻白色的小熊,那麼你會第一時間想到白色的小熊。當然你可以假裝說你沒有想,可是有沒有監督你,這是心底深處的密室,你假裝給誰看呢?
所以越是不想,那麼回憶就越發是張狂。
失敗!
其次是一個特別蠢的辦法,是書裏看到的。想到要失憶,那麼會想到的是車禍。那時的我經曆中考一戰後,雖然明白了父母的含辛茹苦,但是依然是一副年少輕狂的樣子。在加上言情小說的熏陶,既然不能做一個人見人愛的女主角,那麼就讓自己打造成男主角的性格吧!而那時的書裏的男主角總是有一種危險的氣息。
那麼我會故意的闖紅燈,違反各種交通規則。因為我雖然是想出一場車禍,但並沒有想自殺,何況我對這個世界還有太多疑問。所以在車開過來的時候又忍不住的躲一下。
當然這次試驗返鄉證明了“閻王讓你三更死,不會讓你到五更”,想死也是要看緣分的,當然失憶也是如此。怎麼會有車禍會如此的剛好?
這種愚蠢的試驗,在一次差點被車撞飛的驚嚇,和司機的吼罵中以失敗告終。
第3個辦法是尋求慰藉。和你有關的所有都是在我心底深處的,怎麼會拿出來隨意和別人,最重要的事,周圍的人好像和我的記憶都不同,一不小心會是會出大問題的!
所以網絡的出現和QQ滿足了這一條件。我重新申請了QQ號,所有的信息都填的是錯誤的。然後裝作是一個受感情困擾而自甘墮落的失足女,或者是等待人來安慰的白蓮花。結果發現林子大了,果然什麼鳥都有。QQ裏從來就不缺情場失意的人,無論男女。還沒等到別人給自己一罐心靈雞湯,自己就成了知心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