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拉網式的搜索(1 / 3)

第138章:拉網式的搜索

丁大山是下午快三點得到消息的。那時,他正駕車前往市委辦公廳,準備通過市委辦公室再向張家豪等人施加壓力。昨天投票結果出來,房產局尚未向縣委報告,各方麵已經得到了消息。很清楚,這是一場較力,房產局拖不了幾天,名單一旦上報,此後的所有程序走進來相對要容易得多。

就在這個時候,他接到了陸友同的電話。陸友同在電話裏說:“你在哪裏?說話方便嗎?”

丁大山說:“我正開車往你這裏來呢。”

陸友同說:“你現在立即下車,找個公用電話給我打過來。”

大山心中猛地抖了一下。陸友同從未如此謹慎過,這似乎說明,他對他的通信工具已經不再信任。難道說,自己的手機已經被竊聽以及汽車上被安裝了竊聽裝置?仔細一想,這是完全可能的。她迅速調轉車頭,開到一個公用電話亭前停好,利用那個電話撥通了陸友同。陸友同說,出大事了。

丁大山腦子裏嗡的一聲響,還沒來得及反應,就聽陸友同說,已經確定,省檢正式插手了顧峰的案子,而且市刑警隊還專門成立了專案組,而且他們確定了程琳關押在洛衫鎮,現在正抓緊向那裏趕呢。

丁大山這下急了,他說:“我剛才還給蔣萬華打過電話,他再三保證沒有問題的。”

陸友同說:“他的保證有用的話,我還用得著跟你在這裏廢話嗎?”陸友同從來不跟自己這樣的口氣說話,這讓丁大山開始相信這件事是真的。他問:“那現在怎麼辦?”

“現在問題有多嚴重,還不能最後確定,不過既然市刑警隊出麵調查,這本身就是一個最危險的信號。你們自己看著辦。”

從語氣中,丁大山感覺到陸友同異常惱怒。他仔細分析了一下形勢,確實是嚴峻到了極點。上次和蔣萬華通話的時候,他正在洛衫,現在得到的消息證實,市刑警隊也到了洛衫,如果把蔣萬華一起抓了,那麼會不會把自己也連帶著一起拔了出來?問題的嚴重性似乎還不僅僅於此,現在,無論是趙正德還是唐明州以及省檢察院的薛順勇,都是水幕憐的背後支持力量。一旦確定程琳被蔣萬華控製,接下來會發生什麼?這場權力鬥爭如果最終不得不捅到更高層,一起刑事綁架案,將使得其中一方所有的證據左右失去效用,變得蒼白無力。

為了讓自己不至於陷入政治上的絕境,最好的辦法,就是當機立斷,抽身而退。此後,他們可能不再過問顧峰一案。形勢急轉直下,丁大山感到滅頂之災,正像海嘯一般向自己撲來。他現在惟一的希望,就是蔣萬華將程琳迅速轉移,不讓唐明州等人抓到把柄。或者蔣萬華承認這件事情是他自己做的,這樣還有最後挽救的機會。

他重新買了手機和卡之後,立即來到外麵的大街上,撥打蔣萬華的電話。可是,蔣萬華的電話關機了,電話根本不通,反複打了好多次,同樣如此。丁大山急得幾乎要瘋掉,又無可奈何,隻好一次又一次撥打他的電話。

丁大山給蔣萬華打電話的時候,也正是鄧永華等人整裝出發的時候。行動小組先是到了洛衫鎮,他們首先到達當地派出所,在派出所長的帶領下,對當地地形進行了考察,詳細了解z基站周邊兩公裏之內的交通情況。Z基站建在公路邊的一座山上,這條公路,既是橫貫紮南的主要公路,也是Z基站區域內惟一的主幹道。考察結束,大家再一次回到派出所研究案情。

派出所的鄭所長站在本地地圖前,向大家介紹情況。他伸出手指,在地圖上畫了一道線,介紹說,這就是我們剛才看過的公路,從洛衫鎮到紮南村,這是惟一的通道。這裏,是Z基站。接著,他的手指分別點了兩個位置,說,從這裏到這裏,就是z基站的覆蓋範圍。我剛才聽了你們的案情介紹,一直在考慮,犯罪分子應該就在這裏到這裏,在這個區域之內。

鄧永華接著說:“我仔細想了一下,我們要找的地方,應該就在這條路的沿線某一處。這個地方,應該有幾個特點。第一,地形相對複雜,周邊應該有很多山。第二,應該有一處廢棄的工棚。第三,附近可能有廢棄的礦坑。第四,沒有公路相通。”

鄭所長有些不解。問道,鄧隊為什麼肯定沒有公路相通呢?

鄧永華說:這主要是綁架案的特點所致。通常情況下,很少有人去那裏。大隱隱於市,將某個人藏在城市裏,是最難找到的。可隱於市有先天的弱點,比如被害人求救等。犯罪分子放棄城市選擇鄉村,估計與這個地方的環境有極大關係。所謂環境,人跡罕至,是條件之一。既然人跡罕至,那一定與交通有關。第二,我們所得到的通話記錄顯示,楊勇的最後兩次通話,都在Z基站,時間相隔半個小時。如果是車行,半個小時早已經超出Z基站了,這說明,犯罪分子是在步行。

步行半個小時,即使是在偏僻的農村,如果是大路,也很可能碰到人。整個案件中,犯罪分子的手法極其老道,這段需要行走的距離,一定在其計劃之內。因此,路上不容易碰到行人,自然是條件之一。

鄭所長說:鄧隊的分析確實很有道理。我考慮了一下楊隊所說的幾大特征。如果這個地方沒有公路隻有小路的話,那麼,第二條的廢棄工棚,就不一定符合。之所以建工棚,肯定是為了挖礦。既然要挖礦,就一定得考慮運輸問題,也就是要通路,至少也是土石路。就算這個礦坑廢棄了,工棚也廢棄了,但公路的路基,應該還是有的。

刑警隊另外一名隊長說道:鄭所的分析有道理,但我覺得,鄧隊提到的幾點,也是值得我們充分考慮的。鄭所是根據當地的客觀情況推論的,鄧隊是根據一般案子的必備條件考慮的。也就是說,關押者必須考慮藏參,而藏參地點不可能在野外,需要一定的場所。這類場所,必須遠離人群。就算不是廢棄的工棚,那也應該是其他容易藏匿之所,比如守林人的小屋、礦坑、山洞之類。還有,就算是工棚有大路相通,但也存在一種可能,山區的大路可能較遠,小路要近得多。這樣討論有點空泛,一時間很難找到一個地方符合老楊所說的全部條件。朱隊因此提出一個新的想法,不必去找符合所有條件的區域,首先搞清楚,2基站二公裏區域內,到底有多少條岔道。也別管是不是公路,大道小道全都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