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論點是有理可循的,都江堰就是個例子……一不小心我這個文盲說話又深邃了……
“我以後,再也不找男朋友了……”她在我懷中,小聲地說道。
“那怎麼可以?”我耐心地說道:“女生啊,想要成功就要有交際圈。越是成功名媛,越是一個交際花。但是,那種交際,不是濫……”說了一半,我還是把後麵的那個字吞了回去。我不想讓自己的女兒知道更多不美好的東西。也許她本身就知道了很多不美好的東西了,但是,在我的眼中,她還是那個純潔的小天使。
再三斟酌下,我問她:“你和那個男生,發展到了……哪一步?”
莎夏沒有說話,她抬頭,大眼睛裝作生氣地看著我,瞪了我一眼:“哼,你就關心這個!發展到了……最後一步!你滿意吧?!”
說著扭頭回到了衛生間,繼續洗起了衣服。
看她裝作生氣,但是又不成熟的演技,我笑了。
有她這麼說,我就放心了。她和那個男生什麼都沒發生過,至少我是這麼推斷的。因為真正有過什麼的話,她可不會這樣的反應。
她一定在想,我聽到她說的話後會如何吃驚吧。可是,她的演技已經出賣了她。
哈哈,畢竟是小孩子,有什麼演技啊……
將一切都了解清楚,我躺在沙發上,曬著從窗戶透進來的陽光,幸福感十足。一切看起來都是那麼美好,不是嗎?她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並且說以後再也不去了。雖然這種話不一定能保證什麼,但是,至少說明她心裏對一些事情清楚了。
這樣的結果就不是很壞。
想想昨晚那一幕,在舞廳對我大叫,在舞廳外的路邊哭泣,還向我要煙,想到那些我就有些汗毛豎起。
所以啊,不能喝酒的女人覺得不能讓她們喝,否則,什麼可怕的事情都能發生。
在夜店裏,喝酒似乎成了一種習慣性的動作。就像是進了拉麵店吃拉麵,進了哈根達斯吃冰淇淋一樣。一切看起來這麼順利成章。
喝酒可以讓很多人開心,夜店裏賣酒有飲料,服務生開酒有回報,而女生喝酒可以玩的更開,男生喝酒……則有不言而喻的收獲。
什麼收獲?撿屍。
啤酒這種東西,男生點了是因為自己想要喝酒嗎?顯然不是。為的,就是灌醉別人,然後撿屍。
如何刺激對方喝酒,這是一個學問。總不能像酒桌上一樣,俗套地說:“小姐,我敬你一杯,什麼話都不說,全在酒裏……”
這樣俗套的開場白,隻會讓對方更加看不起你。用現在的話說,一眼就能看出你是個**絲。
那麼,很多聰明的孩子就有了自己的想法。那就是結合酒吧另一個“小遊戲”,那就是玩色子。
真正久經沙場的人,看準目標後,就會頂著一張人畜無害的笑臉,湊過去:“玩一把?”
然後就和你玩起了色子。一般這樣的人,水平不會很差勁,至少可以做到,讓你喝的比他多。
事實結果是,啤酒還好,要是尋求刺激喝白酒,很快就會有收獲。
有經驗的人通常不會製造“全屍”,那種東西就是指被灌的死死的,醉的不省人事的女生。
那樣的女生很麻煩,一旦喝倒了,拖回去也沒有什麼激情,而且說不好還會吐你一身。最重要的是,要是帶回去的路上發酒瘋,上演各種醜態,這樣的麻煩還得自己收拾。這種事情誰都不想發生。
所以,在對方六七分醉的時候,差不多就可以罷手了。
這種便是“半屍”。
通常還有意識,但是不是很清醒。當然,既然還有意識,那能不能帶回家呢?需要測試一下。
最好的就是就地取材,帶著她去舞池跳舞。
如果在跳舞時,對她摟摟抱抱,親親摸摸,她沒有什麼反抗的舉動,不拒絕,那就是接受了。通常情況下,在她耳邊低語幾句,她就會順從你和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