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悄悄地流逝。人類在同自然界的鬥爭中不斷的增長著才幹,逐漸認識了周圍的許多事物,火就是其中之一。

原始人發明用火,是經曆了艱苦緩慢的實踐和認識過程的。

你看,當暴風雨襲來的時候,電閃雷鳴,雷電擊到樹木或其他容易燃燒的物質上,就會燃起熊熊大火。由於火山噴發或者隕石墜地,也會釀成森林火災。

我們的祖先起初是並不喜歡火的。那時候,火對人類總是板著一副凶狠的臉孔:大火燃起,烈焰衝天,濃煙蔽日,所到之處,一片焦土。火的破壞性使原始人望而生畏,遇到大火就驚恐萬狀,逃之夭夭。

但是,遇到火的次數多了,人們就漸漸不以為奇,反而習以為常了。而且逐漸懂得了火也能給自己帶來好處:大火過後,被燒死的野獸糊香撲鼻,香美異常,吃起來外焦裏嫩;火能使人得到溫暖,趕走寒冷;火還可以用作防禦和攻擊猛獸的武器,因為猛獸也是害怕火的。

一次又一次的實踐,改變著原始人對火的認識,他們慢慢地由怕火而變成愛火。當大火再一次襲來的時候,他們不再一跑了之,而是勇敢地小心翼翼地把一些還在燃燒的樹枝拿回來,並且不斷地給它添加新的樹枝——精心地“喂養”起來。於是,由幾根樹枝架起的一堆篝火終於燃燒起來了。

當人類第一次圍在篝火旁度過一個歡樂的夜晚的時候,該是一幅多麼動人的場景啊!他們興高采烈,歡呼慶賀,甚至驚喜若狂。啊,他們終於用自己的勞動戰勝了黑暗,贏得了光明!火堆,這是人類創造的第一盞“燈”,這是人類掌握的第一種人工光源。

火愉快地燃燒著,善良地微笑著,它由人類的敵人變成了人類的朋友。

原始人開始隻是利用現成的火,後來漸漸想到應當保存火種——它們把火置於特別的監護之下,由專人負責看管,不讓它熄滅。用火時把火生得旺旺的,不用時讓火慢慢地冒著煙。一堆火種往往可以保存很長的時間。

在我國北京周口店的考古發掘中,發現有四五十萬年前的北京猿人用火留下的灰燼堆積物。堆積物很厚,說明他們從天然火那裏取來的火種晝夜長燃不熄。

天然火來之不易,原始人對火種的珍惜也就可想而知了。古代埃及、希臘、伊朗等國的寺廟或城鎮,經常點燃著一堆不滅的“聖火”。到了現代,雖然人們在生活中早已不再保留火種,但是,每當舉世矚目的亞運會或奧運會開幕,總有傳遞火種和點燃聖火的儀式,也是古代傳統的再次展現吧。

火種既然十分珍貴,那麼對於不慎讓火種熄滅了的看火者,當然要給予非常嚴厲的責罰。

懲罰歸懲罰,萬一火種熄滅了又怎麼辦呢?隻好到鄰近的地方去借火。

人們用寄生在樺樹上的一種菌類來引火。這種菌類像個大蘑菇,點著後能像木炭一樣緩慢地燃燒,等到需要火的時候,隻需使勁一吹,它就會著起火來。

人們用樹枝插在菌類上做柄,然後拿著這珍貴的火種飛快地跑過來,再點燃自己的火堆。

借火是很費事的,而且也不保險。有時由於離借火的地方較遠,在半路上火種就熄滅了。甚至還可能借不到火,比如一場大水衝來,人們躲到高處去了,周圍是一片汪洋,你到哪裏去借火呢?

嚴酷的現實迫使原始人開動腦筋,想方設法擺脫對天然火的過分依賴,去爭取用火的更大自由。

不知又經曆了多少萬年的實踐、探索,原始人終於發明了摩擦取火的方法。

摩擦取火是利用石塊互相撞擊迸出的火星來取火,這大概是一二十萬年以前的事。摩擦取火在人類曆史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人類科學技術的發展正是從這裏開始的。就世界性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取火甚至超過了蒸汽機,因為它使人類支配了一種自然力,從而最終把人和動物界分開。

從那時以後的若幹萬年以來,人們一直依靠著摩擦取火來點燈,甚至直到18世紀末葉,人們還用火刀打擊燧石取火。發明和使用火柴隻是近一二百年來的事兒。

我們的祖先終於能夠不依賴自然界而自己來取火了。隻有到這時,人類才算初步獲得了對熱和火的真正支配權,才有可能利用它去發展和提高社會生產力,才有條件去不斷發明和改進照明工具,直到製造出形形色色的現代新燈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