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我們九點起床,到步行街買了很多手信,牛肉幹豬肉幹杏仁餅和澳門葡撻等等。駱米在前麵走著,老吆喝我,嫌我走得慢。我在後麵跟著,手裏提著大包小包躲避著行人。在路過街頭的時候,看到巷子裏麵的一個小店鋪有旅行箱賣,我趕緊過去買了個特大號的拉箱。十點過關,駱米在“免稅”又買了三瓶酒五條煙。出來後打開我的箱,硬是把煙酒塞了進去。
“你買這麼多煙酒幹嗎,小心一會過不去。”我提醒道。
“這你就放心好了,我們每次都這樣過。”駱米說完拉起她的小箱走了起來。
上午過關的人不是很多,每排也就四五十人左右。駱米打了個電話,帶著我直接走向快速通道。出了關,箱包過機的時候,工作人員隻是看了看我們,沒有說什麼。
駱米打開車尾廂蓋,把她的小箱放了進去,雖然還剩有空間,但一眼就能看出就算不放小箱,我手中的大箱也放不下。
“這放不下啊。”我說。
“是放不下。”駱米把車尾廂蓋用力關上,打開車門把座位背椅一收一按合上,示意我把箱放到座位後麵上去。原來這車座位後麵還有這麼個空間,平時沒注意看。
駱米開著跑車使上快車道,一路狂飆,過了漁女大橋,過了燈籠路口,下一站就是高速路口了。然而駱米並沒有上高速,見綠燈她直開了過去。
“去哪,怎麼不上高速?”我問。
“去你家呀!”駱米回答。
“什麼!去我家?”我反問:“去我家幹嗎?”
“見家長!”
“我們又沒到結婚見什麼家長,快前麵掉頭。”
“誰說要到結婚才能見家長的。”
“那也不行。”
“你說過的話不算數!”駱米減速路邊停下,生氣道。
“我說什麼話不算數了?”我不解道。
“你說你是我的人,那我現在都是你女朋友了,為什麼我不能去你家?”
“不行,反正就不行。”我把頭擰向窗外。
“你那邊是農村我知道,沒有高樓大夏隻有平房,但空氣清新啊,還有菜地,還有外麵一大片果子地。以前我上高中的時候也有同學在農村的,我們一大班姐妹去過一次她家玩。我們都挺羨慕她家的,雖然住的很簡陋,但卻很溫馨,村子裏出門進門都是認識的人,見到都會打招呼,吃的都是自家種的菜。雲,你就讓我去吧,好不好嘛,雲,雲哥,雲哥。”駱米邊說邊搖擺我。
“不行。”
“好,不行是吧,雨林村,我知道,你不讓我去,回去我自己來。別想我找不到你家,我到居委會一問就知道。”駱米說的也是,就算到時她不找居委會,在村裏隨便問問都行。見我在想,駱米問道:“雲,你說我是不是遭人討厭的人?”
“不是。”
“那就是啊,我又不是遭人討厭的人,你爸媽肯定會喜歡我的。雲,你就讓我去吧,反正我都會去的,遲去早去都要去,既然是遲早的事情不如早點麵對,你說是不是雲,不能逃避啊。”說著說著駱米從哀求的語調轉變成說教起來,語氣裏還夾雜著一絲得意。